作為企業合法經營的根據,經營許可證和營業執照兩者之間存在一定的區別,那么經營許可證和營業執照到底有哪些區差別呢?今天,聯貝財務為*帶來企業經營許可證與營業執照之間有哪些區別。
經營許可證是法律規定的某些行業必須經過許可后由主管部門辦理的許可經營證明,如煙草專賣許可證、藥品經營許可證、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等。
營業執照是企業或組織合法經營權的憑證。
營業執照分正本和副本,二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在使用方面,正本應當置于公司住所或營業場所的醒目位置,并不得偽造、涂改、出租、出借、轉讓,正本是“必須懸掛”在經營場所的明顯處,否則你可能因未懸掛執照而受到處罰;副本一般用于外出辦理業務用的,比如辦理銀行開戶許可證、簽訂合同等等。
法律規定的某些行業必須經過許可方能開展經營,而由相關主管部門頒發的許可經營證明即是經營許可證。經營許可證是做某種方面的生意所必須取得的證件,大多需要在辦理營業執照之前取得,也就是所謂的前置許可審批文件,例如賣煙的話,需要在辦營業執照之前取得《煙草零售經營許可證》,賣食品需要在辦營業執照之前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證》,開飯店搞餐飲服務的,需要在辦營業執照之前取得《餐飲經營許可證》,不一而就。
營業執照是法律主體進行市場交易主體資格的法定證明,目前有法人類營業執照、個人獨資企業營業執照、合伙企業營業執照和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等;營業執照由工商局頒發,每年年檢。
營業執照是每個開門做生意的經營者都需要辦理的證件,沒有這個證件,便屬于無照經營行為,是違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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