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小規模轉為一般納稅人的條件是:
小規模轉一般納稅人所需的申請條件:
年應稅銷售額如果超過新標準的小規模納稅人,必須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年應稅銷售額如果沒有超過新標準的小規模納稅人,如果同時符合兩項規定:有固定的生產經營場所;
能夠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設置賬簿,根據合法、有效憑證核算,能夠提供準確稅務資料,也可以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一般納稅人的認定條件如下:
1.納稅人在連續不超過12個月的經營期內:工業企業年應稅銷售額在50萬元以上;商業企業年應稅銷售額在80萬元以上。
2.納稅人在連續不超過12個月的經營期內。應稅服務年銷售額標準為500萬元(不含稅銷售額)。
3.企業總分支機構不在同一縣(市),且實行統一核算,如總機構已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分支機構也可申請辦理一般納稅人。
小規模納稅人轉一般納稅人所需申請材料
納稅人應當在年應稅銷售額超過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的申報期結束后40個工作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申請認定表》,申請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
1.《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申請認定表》(一式二份);
2.《稅務登記證》副本;(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74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涉及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管理有關事項的公告,這里的“稅務登記證件”,包括納稅人領取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加載法人和其他組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
3.財務負責人和辦稅人員的身份證明及其復印件(一份);
4.會計人員的從業資格證明或者與中介機構簽訂的代理記賬協議及其復印件(一份);
5.經營場所產權證明或者租賃協議,或者其他可使用場地證明及其復印件(一份);
擴展資料相關法律法規:
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統一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的通知》(財稅〔2018〕33號)和《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統一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等若干增值稅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18號)文件規定,符合以下條件的一般納稅人,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可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三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八條的有關規定,登記為一般納稅人。
二、轉登記日前連續12個月(以1個月為1個納稅期,下同)或者連續4個季度(以1個季度為1個納稅期,下同)累計應征增值稅銷售額(以下稱應稅銷售額)未超過500萬元。
轉登記日前經營期不滿12個月或者4個季度的,按照月(季度)平均應稅銷售額估算上款規定的累計應稅銷售額。
有更多的疑問可咨詢聯貝專業人員為您解答,希望能幫到您!
引用資料:小規模代理記賬公司為什么能成為企業幫手?
解決時間:2022-03-29 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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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已登記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單位和個人,轉登記日前連續12個月(以1個月為1個納稅期)或者連續4個季度(以1個季度為1個納稅期)累計銷售額未超過500萬元的一般納稅人,
在2019年12月31日前,可選擇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
小規模納稅人現在都可以升為一般納稅人,升為一般納稅人后,需要開票的話,就需要去稅局買稅盤,領取空白發票開具發票出來的。
希望能夠幫到您,謝謝。
小規模轉一般納稅人所需的申請條件:
年應稅銷售額如果超過新標準的小規模納稅人,必須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年應稅銷售額如果沒有超過新標準的小規模納稅人,如果同時符合兩項規定:有固定的生產經營場所;
能夠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設置賬簿,根據合法、有效憑證核算,能夠提供準確稅務資料,也可以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一般納稅人的認定條件如下:
1.納稅人在連續不超過12個月的經營期內:工業企業年應稅銷售額在50萬元以上;商業企業年應稅銷售額在80萬元以上。
2.納稅人在連續不超過12個月的經營期內。應稅服務年銷售額標準為500萬元(不含稅銷售額)。
3.企業總分支機構不在同一縣(市),且實行統一核算,如總機構已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分支機構也可申請辦理一般納稅人。
小規模納稅人轉一般納稅人所需申請材料
納稅人應當在年應稅銷售額超過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的申報期結束后40個工作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申請認定表》,申請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
1.《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申請認定表》(一式二份);
2.《稅務登記證》副本;(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74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涉及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管理有關事項的公告,這里的“稅務登記證件”,包括納稅人領取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加載法人和其他組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
3.財務負責人和辦稅人員的身份證明及其復印件(一份);
4.會計人員的從業資格證明或者與中介機構簽訂的代理記賬協議及其復印件(一份);
5.經營場所產權證明或者租賃協議,或者其他可使用場地證明及其復印件(一份);
擴展資料相關法律法規:
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統一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的通知》(財稅〔2018〕33號)和《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統一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等若干增值稅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18號)文件規定,符合以下條件的一般納稅人,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可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三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八條的有關規定,登記為一般納稅人。
二、轉登記日前連續12個月(以1個月為1個納稅期,下同)或者連續4個季度(以1個季度為1個納稅期,下同)累計應征增值稅銷售額(以下稱應稅銷售額)未超過500萬元。
轉登記日前經營期不滿12個月或者4個季度的,按照月(季度)平均應稅銷售額估算上款規定的累計應稅銷售額。
應稅銷售額的具體范圍,按照《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登記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令第43號)和《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登記管理若干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6號)的有關規定執行。
小規模轉為一般納稅人的條件是:根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令第22號)第三條增值稅納稅人(以下簡稱納稅人),年應稅銷售額超過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的,除本辦法第五條規定外,應當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
1、納稅人在連續不超過12個月的經營期內:工業企業年應稅銷售額在50萬元以上;商業企業年應稅銷售額在80萬元以上。
2.納稅人在連續不超過12個月的經營期內。應稅服務年銷售額標準為500萬元(不含稅銷售額)。
3.企業總分支機構不在同一縣(市),且實行統一核算,如總機構已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分支機構也可申請辦理一般納稅人。
1、新開業企業小規模納稅人,在開業后6個月之內,經企業申請報主管稅務機關批準,可以成為輔導期一般納稅人;
2、企業正常經營,連續12個月銷售、查補稅折合銷售收入,工業企業超過50萬元,商業企業超過80萬元,強制晉升一般納稅人。企業需要按規定提交有關材料,報送主管稅務機關批準,晉升為正式一般納稅人。否則,銷項稅率17%,進項稅不允許抵扣。
希望能幫到您
公司小規模轉為一般納稅人條件,主要看公司實際要求來升級,每個稅局審核的情況都不一樣,公司成立就可以申請一般納稅人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