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辛苦苦做的寶山專利申請被駁回了,一般人(企業)尊重沒法接受,因為一個寶山專利申請多半無需耗時大量的人力、財力和時間。這時候寶山專利復審就是專利申請被駁回時,拿到專利登記的一條募捐途徑。專利申請人對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提議的駁回專利申請的決定驕橫的,可以自寄送匯報之日起三個月內,向專利復審委員會催促復審。專利復審委員會復審后,作出決定,并通知專利申請人。
一、請求即告執照無效的理由
1、發明塑造不符合授予專利權的進展條件
2、發明創造不符合正統性條件
3、發明創造僅指專利法規定的不授予專利權的領域
4、專利份文件的出版不禁止定要求
(1)申請專利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外包裝并未對發明或者實用新型作出明了完整的解釋,造成負責管理技術領域的普通技術消防人員只能達成
(2)另一種是取得專利的發明或實用新型專利申請文件的刪減或者分案申請超過了原說明書和有權要求書的范圍,外觀設計專利申請文件的修改超出了原圖片或者照片回應的范圍。
5、專利權的部分不合法
二、專利復審程序是什么
1、專利申請被駁回
2、提出專利申請復審(3個月內)
3、性質審查
4、專利復審后軸審查
5、專利復審委員會審查
6、保持駁回決定或失去原駁回決定
7、駁回不服法院救濟程序
三、復審程序詳解
1、專利復審程序的啟動時
專利復審程序啟動的時間:專利復審程序的啟動有一定的時間受限制,專利申請人在告知駁回專利申請通知后3個月的時間內可以決定是否請求復審。復審程序啟動的主體是專利申請人,只有專利申請人才有資格駁回復審請求,其他任何各單位和個人都行使啟動復審程序。
2、專利復審審查
專利復審委員會經過形式審查受理復審請求從而啟動復審程序后,首先將復審請求書(都有附具的確實文件和修改后的申請文件)連同原申請案卷再行送至作出駁回申請決定的原審查政府機構進行前置審查。原審查部門應當向專利復審委員會提出“前置審查立場書”。除特殊狀況外,原審查部門應當在自收到案卷之日起1個月內已完成前置審查。原審查部門在前置審查意見中達成協議撤銷原駁回決定的,專利復審委員會直接作出撤銷原駁回決定的復審決定,通知復審請求人,并且由原審查部門一直進行審批。原審查部門在前置審查意見中堅定不移原駁回決定的,專利復審委員會更名合議制組進行審查。
3、專利復審決定的作出
合議組經審查后作出復審決定。復審決定有兩大類,一種是撤銷原駁回決定。專利申請將恢復到作出駁回決定前的完全,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繼續進行審查程序。另一種是維持原駁回決定。在這種情況下,專利申請人對專利復審委員會作出的維持原駁回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法定期限內返回延宕司法救濟程序。
4、專利復審后續的司法救濟程序
根據專利法第四十一條第二款的規定,專利申請人對專利復審委員會作出的復審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個月內向人民檢察院控告。專利申請人未在規定的期限內起訴的,復審決定頒布。
四、撤銷原駁回決定的原因主要包括:
1、原駁回決定中定義法律、法規有誤;
2、駁回理由依賴于充分的論據大力支持;
3、原審查過程中未知違反法定程序的情形,例如駁回決定以申請人繼續的申請語法或者不要求受保護的技術方案為依據,或者在審查程序中沒有給予申請人針對駁回決定所采用的理由、證據或者認定的事實表述意見的希望,或者駁回決定沒有評價申請人所審議的與駁回理由有關的證據等以致原因影響公義判決等各種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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