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售許可證的辦理應滿足以下條件:
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
2、持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
3、按提供的預售商品房計算,投入開發建設的資金達到工程建設總投資的25%以上,并已確定施工進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4、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預售登記,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
根據《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第五條規定,商品房預售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
2、持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
3、按提供預售的商品房計算,投入開發建設的資金達到工程建設總投資的25%以上,并已經確定施工進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預售許可證具體辦理的流程如下:
1、立件并進行網上申報。辦理人持申請到房地產管理局開發科立件,同時開發商還需進行網上申報,一般由服務部進行操作。
2、進行現場勘驗。上報審核通過后,公司和房管局開發科相關辦事人員約間,到達項目現場進行現場勘驗。
3、報卷審批、匯簽。待現場勘驗通過后,由開發科工作人員持商品房預售證審批表到主管科長和主管局長處進行匯簽。
4、領證。匯簽結束,待公示期(5天)過后即可在武漢房管局開發科領取《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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