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建立了以政府投資為主的中小企業創新基金,支持中小企業發展,在申請基金的過程中,一些具有很好投資項目的中小企業在基金的申請過程中,由于財務資料編報不當,不能獲得創新基金的支持,下面上海聯貝帶*一起來了解一下。
1、經營什么業務的企業可以申報創新基金?
申請創新基金的企業必須是主要從事高新技術產品研制、開發、生產和服務的科技型中小企業。
2、企業申報創新基金首先應該學習哪些文件?
必須認真學習以下文件:
(1)《科技部、財政部關于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基金的暫行規定》
(2)《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項目申請須知》
(3)當年度重點項目指南
(4)《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項目申請書指南》
(5)申報創新基金軟件系統說明書
3、項目必須具有一定的成熟性是指什么?
項目成熟性是指:
(1)產品處于研發階段的項目,應已擁有被專家認可的創新性較高的實用技術,有明確的技術線路和產品構想,并有明確的市場應用目標。
(2)產品處于中試階段的項目,應已完成產品的樣品或樣機(申報時須付其照片),并已有完整、合理的工藝路線以及有效的生產及市場經營計劃。
(3)產品處于規模化階段的項目,應已是成熟的產品并已小批量進入市場,具有較強的市場競爭力。
4、投資類與咨詢類企業,其兼營范圍內包含所申請項目的技術開發或生產等業務,是否符合創新基金的要求?
不符合創新基金的要求,承擔創新基金的企業,其所申請開發或生產的項目必須在其主營范圍內。
5、對產、學、研聯合的項目,企業申請創新基金應注意什么?
屬于研發階段的項目,要出具技術合作協議或合同;屬于中試和批量生產階段的項目,應出具技術研制、開發方與生產方的技術合作、轉讓協議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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