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并不是申請后就可以被保護的,如果企業沒有繳納發明專利年費,可能發明專利申請成功就被公開,成為共有的資源了,可見發明專利年費有多重要,要是沒有及時繳納年費,發明專利申請也就變得毫無意義了。
根據我國《專利法》及其細則、《審查指南》的規定,專利年費沒有按期繳納,將視為放棄而終止該專利權。一般情況下,在接到專利權終止通知之后的兩個月內提交恢復專利權請求并說明理由的,有可能恢復專利權,超過這這期限一般很難恢復。
(1)超過規定期限一個月至兩個月的,繳納數額為全額年費的5%。
(2)超過規定期限兩個月至三個月的,繳納數額為全額年費的10%。
(3)超過規定期限三個月至四個月的,繳納數額為全額年費的15%。
(4)超過規定期限四個月至五個月的,繳納數額為全額年費的20%。
(5)超過規定期限五個月至六個月的,繳納數額為全額年費的25%。
凡在六個月的滯納期內補繳年費或者滯納金不足需要再次補繳的,應當依照再次補繳年費或者滯納金時所在滯納金時段內的滯納金標準,補足應當繳納的全部年費和滯納金。
發明專利的保護期限有二十年之久,但如果企業沒有繳納發明專利年費,那么發明專利就不會被保護,那么企業花了那么長時間申請的發明專利就變得沒有什么意義了,所以年費企業可不能忘了繳納。
年費也并不是一次性繳清的,企業需要在每年的規定時間內把年費上繳,較難完成,該年發明專利就會被保護,不會被公開,如果企業想要公開專利權,也是可以不繳納發明專利年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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