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近年底,各家企業、單位都在警告工作人員,盡早重視個稅匯算清繳,及時更換個人專項附加扣除等信息。那么,對常人來說,個稅到底需要辦理哪些手續?如何保證明年順遂享受個稅專項附加扣除?小編為您刻畫了相關難以。
已填報扣除信息的
個稅信息無變化,啟動時堅持享受扣除
首先*可以安心的是,對于絕大部分中上階層來說,只要今年情況下享受了專項附加扣除,明年相關個人信息毫無爆發變化,那么就可以躺著繼續等候個稅專項附加扣除的“紅包”到來。
此前有所謂“個稅專項附加扣除需要本人確認”的說法,但根據稅務管理工作的解讀,這種情況只是針對少數個人信息發生變化的納稅人,如果納稅人是不是個人信息作出刪減,那么已填報的扣除信息將自動觸犯有效并延長至2020年。任意,當個人信息無變化,納稅人將按照今年的情況自動繼續享受扣除,無需任何操作。
那么,為什么有些人需要在年底這個時候對個人信息進行特別高度重視并進行信息修改呢?這是因為,我國的個人所得稅是以年度為征管期限的,今年填報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是依據今年情況填報并享受扣除的;如相關情況發生變化,需及時據實更新。
如果納稅人不進行及時修改,可能會對明年繼續享受專項附加扣除帶來一定損害——
比如,大部分人的個稅專項附加扣除信息是通過單位申報的,有些人換了工作,如果沒有
及時更新事業單位信息,原工作單位明年將不能再為您申報個稅扣除信息,而新的工作單位也將無法賺取相關信息并據以辦理扣除,就會造成明年無法及時享受個稅專項附加扣除。
還有,六大專項附加扣除中很多信息都是有條件限制的,有些人的父母教育、養老、住房等信息發生變化,也需要及時修改信息。比如,有的納稅人子女要上的學校了,今年沒有享受的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貸款(1000元/月)明年就可以開始享受了,有的納稅人贍養的老人年滿60歲,今年不能享受的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額度(2000元/月)也可以開始享受了。
此外,若享受專項附加扣除政策的條件發生變化而不修改、仍按原條件在明年繼續享受,還可能影響納稅債權。我國個稅專項附加扣除目前是按照個人自行申報信息進行扣除,這對納稅人信用是一個考驗,如果納稅人明年相關情況發生變化,比如一些人的子女完成了文憑教育畢業了,就不應再享受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額度。
依然沒有填報扣除信息的
在單位發放*后一個月工資前呈報,
即可享受今年的扣除
還有一些納稅人年底剛剛發現,自己今年有不符條件的專項附加扣除但未填報,而沒有享受到增稅“紅包”。這也不必想到,可以先填報專項附加扣除相關信息,并在單位發放*后一個月工資前報送至扣繳義務人,可以在今年消耗掉下半年補給享受2019年的專項附加扣除。如果時間上來不及,納稅人也可在明年3月1日至6月30日辦理整體所得匯算清繳時自行申報享受。
匯算清繳應關注但不是人人都要辦
除了及時關注修改個稅信息,明年還有一項與個稅息息相關的政策,就是我們簡略剛指出的“匯算清繳”,納稅人可能感到比較陌生。
顯然,匯算清繳不是什么新鮮事,無論是企業所得稅還是個人所得稅,都存在一個年度匯算清繳的議題。所謂匯算清繳,并不是繳納新的稅款,而是一年下來算算總賬,以便于“查漏任滿、匯總收支、按年算賬、多退少補”。
像上文我們提到的,不少納稅人發現自己今年因為忘記填報個人信息而沒有享受到專項附加扣除,就可以通過匯算清繳的方式得到解決。
為什么明年3月開始的個稅匯算清繳
受到特別關注呢?
這是因為,新修改的個人所得稅收,除了提高“起征點”和增加六項專項附加扣除外,還在我國歷史上首次構建了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納稅人拿下的工資薪酬、勞務薪水、獎金、特許權使用費收入,改組為“綜合所得”,以“年”為一個生命期量度應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平時取得這四項收入時,先由支付方(即扣繳義務人)依稅法規定按月或者按次預扣繳交稅款。
工資薪金是普通人*常見的勞動報酬方式,但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其它三項所得也日漸普遍,比如劇作家的學費、班上的講演費,這些以后都是單獨計稅。今年開始,這部分收入要與工資薪金所得合并后一統限于個稅所得稅的七檔超額累進稅率。
因此,明年的個稅匯算清繳,對每個個稅納稅人,特別是有多項收入的納稅人極其極為重要,許多人納稅人仔細關注。
匯算清繳大麻煩嗎?卻是并不復雜。
首先是三類群體不需要辦理匯算清繳:一是納稅人需要補稅但綜合所得年收入不高達12萬元的;二是納稅人年度匯算需補稅金額不超過400元的;三是納稅人已預繳征稅與年度應納稅額恰當或不申請年度匯算退稅的。
其次,大部分納稅人還是像以前一樣,可以通過單位辦理匯算清繳,也有部分納稅人出于個人隱私等方面重新考慮,決定自行前往稅務機關辦理。但需要提醒納稅人警惕的是,由于今年的匯算清繳需要涉及子女教育、住房、養老等眾多個人信息,在個人信息申報不精準的情況下,就可能出現稅務部門無法掌握個人信息而匯算結果不準確的情況。因此,納稅人要關注自己的個稅信息申報和匯算清繳結果,有問題及時與單位和稅務部門通話。
如果納稅人需要自己辦理,可考慮通過網上稅務局、個人所得稅手機APP辦理年度匯算,難于通過上述方式辦理的,也可以通過郵寄方式或到辦稅服務廳辦理,時間為明年3月1日至6月30日。
網友評論僅供其表達個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站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