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行政機關在日常的稅收征管中,仍然把清掃沉欠、能避免新欠作為產業化工作來抓。2004年國家稅務總局就報送了《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所得稅一般納稅人用進項留抵稅負抵減增值稅欠稅缺陷的指示》(增值稅發〔2004〕112號),該元數據庫的主要細節是為了提高增值稅管理,適時追訴欠稅,徹底解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既欠繳增值稅,又有增值稅留抵稅額的問題,將納稅人用進項留抵稅額抵減增值稅欠稅。下方我們慶生修習一下具體情況的文件內容:
1、符合范圍
對納稅人因銷項稅額*小進項稅額而引起二專留抵稅額的,應以期末留抵稅額抵減增值稅欠稅。
2、稽核處理
(一)增值稅欠稅稅額高于期末留抵稅額,按期末留抵稅額黑字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考試,貸記“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科目。
(二)若增值稅欠稅稅額小于期末留抵稅額,按增值稅欠稅稅額紅字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貸記“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科目。
3、申報表的中考
為了滿足納稅人用留抵稅額抵減增值稅欠稅的只能,將《增值稅納稅申報表》(主表)相關欄次的填報炮管作如下:
(一)第13項“上期留抵稅額”欄數據,為納稅人前一申報期的“期末留抵稅額”遞增抵減欠稅額后的存款數,該數據應與“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明細科目借方月初余額完全一致。
(二)第25項“期初未繳稅額(多繳為負號)”欄數據,為納稅人前一申報期的“期末未繳稅額(多繳為負數)”減去抵減欠稅額后的余額數。
4、可能
某納稅人是食品加工企業的一般納稅人,由于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主要是選用賒銷的經營方式,使得企業進項始終大于銷項。該企業在之前年度有增值稅的欠稅,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的規定,納稅人未按照規定期限繳納利息的從滯納稅款之日起,按日票價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到2014年底,該企業留抵的增值稅進項稅額為21萬元,欠繳的增值稅額共計15萬元,滯納金累計10萬元。如果按上述制度處理,納稅人可以清理欠稅及滯納金21萬元。
聯貝小編留意納稅人,如果你有增值稅欠稅,同時又有增值稅進項留抵稅,就按上述辦法處理,這樣做既解決了欠稅問題,同時也增加了稅務幾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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