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國家機關在日常的稅收征管中,終究把清掃陳欠、能避免新欠作為著重工作來抓。2004年國家稅務總局就報送了《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應稅一般納稅人用進項留抵賦稅抵減增值稅欠稅難題的請示》(征收發〔2004〕112號),該檔案的主要素材是為了鞏固增值稅管理,及早瀆職欠稅,克服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既欠繳增值稅,又有增值稅留抵稅額的問題,將納稅人用進項留抵稅額抵減增值稅欠稅。
1規范范圍
對納稅人因銷項稅額少于進項稅額而導致學期留抵稅額的,應以期末留抵稅額抵減增值稅欠稅。
2稽核處理
(一)增值稅欠稅稅額高于期末留抵稅額,按期末留抵稅額白字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課程,貸記“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科目。
(二)若增值稅欠稅稅額小于期末留抵稅額,按增值稅欠稅稅額紅字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貸記“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科目。
3申請表的登記
為了滿足納稅人用留抵稅額抵減增值稅欠稅的并不需要,將《增值稅納稅申報表》(主表)相關欄次的填報炮管作如下:
(一)第13項“上期留抵稅額”欄統計數據,為納稅人前一申報期的“期末留抵稅額”相加抵減欠稅額后的額度數,該數據應與“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明細科目借方月初余額保持一致。
(二)第25項“期初未繳稅額(多繳為負號)”欄數據,為納稅人前一申報期的“期末未繳稅額(多繳為負數)”減去抵減欠稅額后的余額數。
舉個栗子:
某納稅人是食品加工企業的一般納稅人,由于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主要是換用賒銷的經營讓玩家,使得企業進項始終大于銷項。該企業在在此之前年度有增值稅的欠稅,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的規定,納稅人未按照規定期限繳納款項的從滯納稅款之日起,按日附加費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到2014年底,該企業留抵的增值稅進項稅額為21萬元,欠繳的增值稅額截止15萬元,滯納金累計10萬元。如果按上述方式處理,納稅人可以清理欠稅及滯納金2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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