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近公布《關于發布〈稅收減免管理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43號,以下又稱43號公告),該公告將于2015年8月1日起正式推行。面對新的稅收減免管理辦法,納稅人在執行時可能存在以下認識誤區,應盡量能避免。 誤區一:減免稅辦理只能立即反駁申請 在減免稅審批制情況下,納稅人需要經稅務機關審批拒絕必需享有稅收八達通。新減免稅辦法實施后,是不是仍需要事先提出申請呢?關鍵遠大于減免稅細則的類別。對于核準類減免稅,納稅人需要提出申請,經立案具有批準權限的稅務機關核準確認上方能執行;對于備案類減免稅,納稅人可在首次享受減免稅的申報階段在納稅申報表中附列或附送材料進行備案,也可在申報征期后的其他規定期限內呈交檢舉資料進行備案。不管哪一類減免稅事項,如未按規定申請或雖申請但無效有批準權限的稅務機關核準確認的,納稅人都不得享受減免稅。值得提醒的是,萬一出現不符減免稅條件但未享受而多繳征稅的不會,43號公告特別規定了補救措施,納稅人可以在稅收征管法規定的期限內申請減免稅,并要求收回多繳的稅款。 誤區二:取消審批后減免稅事項無需稅務機關審核 43號公告*大敗筆之一就是減免稅審批制的取消,大部份納稅人可能會認為,現階段減免稅事項僅需遞交資料只需完成辦理。
似乎不然,不管是核準類還是備案類事項,稅務機關都需要對納稅人遞交的資料進行審核控管:核準類事項,需要審核對納稅人提供材料與減免稅法定條件的相關性;備案類事項,需要審核納稅人提供資料完整性。只有審核通過的方能完成減免稅事項的辦理,如審核辨認出屬于不需要由稅務機關核準后執行的,申請的減免稅材料存在失誤的,申請的減免稅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等情況,稅務機關將短時間內告知,納稅人應根據具體情況作有利于處理。 誤區三:化簡程序在實踐中納稅人法律責任消除 新減免稅管理辦法以還權、還責于納稅人為基礎,雖然簡化了辦稅程序,但并不意味著納稅人責任的減輕,只不過,該辦法進一步恰當納稅人的責任,這也對納稅人提出了很高的要求。納稅人申請減免稅時,原則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要求印發材料,并對報送材料的確實和權威擔負起責任。同時,對符合政策規定條件的材料,納稅人有留存備查的自愿,以備稅務機關后續管理檢查。對于享受減免稅情形時有發生變動的,納稅人應當適時向稅務機關報告。對于減免稅簽下的,納稅人應當盡快暫時中止享受減免稅,按照規定進行納稅申報。
誤區四:稅務機關舒服對減免稅事項的管理 新減免稅管理辦法減少離合器審查,稅務機構將把更多精力密集在事中警方管控。納稅人首次減免稅備案或者變更減免稅備案后,稅務機關將及時進行后續管理工作,對納稅人減免稅政策限于的準確性進行審核。除審核納稅人已提交的減免稅材料外,稅務機關也將通過要求納稅人提供佐證材料、勘察核查、與專業技術或經濟鑒證部門確保交談等方式,核對納稅人減免稅企業的實際經營情況是否與政策規定相贊同。如發現納稅人實際經營情況不符合減免稅規定條件的或者采用欺騙手段獲取減免稅的、享受減免稅條件發生變化未及時向稅務機關報告的,以及未按規定保證相關程序而無須減免稅的,稅務機關依照稅收征管法有關規定未予處理。 偷看》原版指控侵犯11部系列小說著作權交由,組成律師團代理起訴作者秦簡維權。該系列被告已于1月4日在市人民法院立案。維權律師的負責人解說,原著《錦繡未央》“涉嫌大篇幅不同語句及橋段抄襲”,他曾向秦簡發過律 本文資料來源于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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