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注冊并不是一件輕松的事情,不光是時間長,而且過程也是很負責,如果你不清楚商標注冊的相關規定,那更是問題不斷,很多申請人躲過了前面的各種問題,卻*后來了一個商標駁回,這可怎么辦呢?遇到商標駁回了別急,接下來小編告訴*該怎么做。
一、通過駁回復審應對商標駁回
(一)如何在駁回復審中應對商標局的絕對駁回理由
商標局的絕對駁回理由所依據的是《商標法》第10、11、12條的規定。概括來講,如果申請商標違反了社會的公序良俗或缺乏顯著性,則申請商標會被商標局駁回。在涉及絕對駁回理由的駁回復審中,商標注冊申請人向商標評審委員會提出的復審理由通常包括直接論證部分和間接論證部分。
1.直接論證部分
商標評審委員會在審理涉及絕對駁回理由的駁回復審申請時,通常會遵循商標局和商標評審委員會聯合頒布的《商標審查及審理標準》中的具體審查原則。如果申請人能夠將申請商標的情形歸因至《商標審查及審理標準》中規定的審查原則的例外情形,則申請商標有望核準注冊。因此,直接論證部分往往是關于申請商標的情形屬于審查原則的例外情形的論證。
2.間接論證部分
《商標法》第11條第2款規定:“前款所列標志經過使用取得顯著特征,并便于識別的,可以作為商標注冊。”因此,如果商標局以《商標法》第11條第1款所規定的絕對駁回理由駁回了商標注冊申請,則申請人可以舉證證明其在申請商標的注冊申請日前,長期將其本身不具有顯著性的標志作為商標使用在自己的商品上,申請商標與所使用的商品之間已經建立起了很強的對應關系,相關公眾認為該標志指代的就是其使用人的商品,該標志事實上已經發揮出了區分商品來源的作用。商標注冊申請人可以參照馳名商標的證據要求收集用以證明前述事實的證據。
商標注冊被駁回了并不是給商標判了死刑,接下來要做的就是做好充足的準備進行商標駁回復審,商標駁回復審很重要,這關系這商標是否可以注冊成功,所以*一定要重視起來,如果確實不知道相關知識的話,委托專業的代理機構成功率會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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