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鎮土地使用稅繳納額同比銳減逾七成,但企業申報信息中并無房地產銷售收入數據。企業的三塊土地是否開發經營,繳稅額為何銳減,是否存在稅務機關未掌握的經營活動和收入?稅務人員通過調查找到了答案。
疑點:城鎮土地稅逐年下降
近日,青島市地稅局嶗山分局針對Z足球俱樂部申報數據中城鎮土地使用稅大幅減少的疑點,對該俱樂部2015年~2017年納稅情況實施納稅評估。通過核查*終確認,該企業存在收到土地回購補償收入未確認,未申報納稅問題。該局依法對該企業作出補繳稅款及滯納金共1.08億元的處理決定。
2017年12月,青島市地稅局嶗山分局在日常管理中,發現Z足球俱樂部2017年繳納的城鎮土地使用稅同比減少76%,企業繳稅額為何銳減?是否存在土地轉讓行為?如果有土地轉讓行為,稅款是否已足額申報繳納?
帶著這些疑問,嶗山分局對該俱樂部開展案頭審核。評估人員按照“疑點介入,各稅統評”的評估要求,通過金稅三期軟件中的檔案管理系統對該俱樂部經營情況、企業所得稅申報、各地方稅源登記情況、地方稅收繳納情況和財務報表等信息進行查閱和分析。
評估人員了解到,Z足球俱樂部登記注冊類型為私營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6060萬元,經營范圍為足球產業及相關產品開發,以及通信器材批發、建筑裝飾材料經營和房產開發等。企業所得稅在地稅機關繳納,屬查賬征收方式。
在案頭審核過程中,評估人員發現該俱樂部存在不少疑點:企業城鎮土地使用稅申報繳納數額大幅下降。2015年企業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133萬元,2016年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116萬元,而2017年城鎮土地使用稅僅繳納27萬元。
企業所得稅申報表顯示,企業長期虧損。查詢所得稅申報情況發現,該俱樂部2015年無營業收入,利潤為-151.3萬元,2016年無營業收入,利潤為-457.55萬元,2017年前三個季度所得稅均為零申報。
從企業近三年的電子會計報表、企業所得稅申報表等資料信息看,其連續三年收入和成本均為零,城建稅、教育附加等稅費申報情況也均為零,該俱樂部近三年應無經營活動。但企業財務報表信息顯示,該俱樂部2016年固定資產期末余額僅為3.8萬多元,但存貨金額卻高達3.7億多元。
評估人員認為,該俱樂部具有房產開發和銷售資格,并擁有三塊土地,雖然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但并未在賬中的“無形資產”科目中核算。存貨金額巨大,很可能該企業有正在開發的房地產項目。
但是經過進一步查詢,評估人員發現,該俱樂部近十年來沒有因銷售不動產而繳納營業稅和土地增值稅的信息,但是,該俱樂部的城鎮土地使用稅卻在3年內連續減少。按房地產業經營常規,房地產企業城鎮土地使用稅的減少往往緣自房產銷售,因此,評估人員懷疑,企業存在銷售不動產但未依法申報納稅嫌疑。評估人員決定對該企業申報納稅情況進一步實施調查評估。
約談:小稅種牽出“大事情”
針對企業存在的涉稅疑點,評估人員通知該俱樂部人員約談。但該俱樂部并不配合,以各種理由推托,遲遲未安排財務人員赴稅務機關約談。經多次催促,該俱樂部終于派員前來,但該人員卻并非財務人員,而是一名辦公室人員。這名辦公室人員表示,該俱樂部已不開展經營活動,員工都已離職,財務人員也已離職,其對近幾年企業如何核算、賬本和憑證等具體情況均不知情。這名企業人員稱,該足球俱樂部已經被淄博某公司收購,2010年前后進行了股權轉讓。
面對這一情況,評估小組并未氣餒,繼續聯系企業并向企業人員開展稅法宣傳,表示拒絕配合稅務執法行為,情形嚴重將會承擔法律后果。
在此情況下,該足球俱樂部負責人于某*終同意約談。經了解,該足球俱樂部2010年前后被收購,俱樂部名稱未作變更,近幾年一直沒有正常經營,處于暫時停業狀態,也無任何收入,財務及其他人員都已離開公司,目前由總公司指派的于某負責該俱樂部相關事務。約談過程中,于某并未對評估人員提出的企業涉稅疑點進行解釋,而是避重就輕,大談俱樂部這幾年面臨的經營困難。
評估人員緊追不舍,向于某宣講稅法,并要求其解釋該俱樂部城鎮土地使用稅2017年大幅下降原因。面對鍥而不舍的評估人員和大量確鑿的數據,于某*終說出了實情:淄博某集團公司在2010年收購該足球俱樂部后,于2013年拆除了俱樂部擁有的三塊土地上的舊房產,并進行了房產項目開發建設。但工程完工前,2016年底時,嶗山區政府因規劃需要,與企業簽訂協議收回了三塊土地,并因此對該俱樂部進行了補償。
評估人員詢問于某政府補償金是否收到,是否依法申報繳稅等問題。于某承認,這三個地塊實測面積共11.6萬多平方米,被政府收回后,區政府共提供企業補償金約6.06億元,補償金共分三次支付。2017年度,該俱樂部已經收到了補償金兩筆。評估人員向于某表示,根據之前了解的情況,該俱樂部在財務報表和所得稅申報表中并未確認補償金收入,并進行納稅申報。
對此,于某稱其剛來該俱樂部時間不長,財務報表和納稅申報均由原財務經理負責。2017年初,財務經理突然離職,2017年Z足球俱樂部的財務報表和納稅申報業務均由集團其他公司財務人員代為處理,因此他并不了解土地補償收入是否繳稅的具體情況。于是,評估人員要求于某立即找財務人員了解情況,并盡快向稅務機關提供企業和政府簽訂的土地收回補償合同等相關資料。
追征:協稅機制顯威力
在A企業提供了與政府部門簽訂的《收購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協議書》后,評估人員仔細分析了其中內容。
該協議是三方協議,甲方是嶗山區國土資源局,乙方是該俱樂部,丙方為(自然人)杜某,杜某為Z足球俱樂部原股東。三方在協議中明確,區政府收回土地11.6萬多平方米,并支付土地補償款5.12億元,地上建筑物補償款5683萬元,以及房地產項目前期開發補償費用3732萬元,合計6.06億元,分三筆分別支付給該俱樂部和杜某,2017年已經支付兩筆補償款合計4.85億元(其中杜某2.85億元),第三筆1.21億元(其中杜某5600萬元)按協議約定應于2017年12月26日支付。
根據協議內容,評估小組對約談中該俱樂部負責人于某提供的政府土地收回補償情況進行了分析,結合A企業2017年城鎮土地使用稅大幅下降,以及存在大額存貨的情況,評估人員認為,該俱樂部城鎮土地使用稅大幅減少的根本原因是地塊被收回,但在此過程中,企業取得部分補償款后,卻未按規定入賬并依法申報企業所得稅。
為進一步完善證據鏈,2018年1月初,評估小組與區政府有關部門聯系,取得了區政府與Z足球俱樂部簽訂的土地收回補償協議原件和付款憑證、評估報告等完整資料。隨后,評估人員對該俱樂部進行了第三次約談。
在評估小組出示的大量證據面前,A企業負責人于某不再閃爍其詞,承認該俱樂部取得相關補償款后未按規定入賬,未依法申報繳納企業所得稅的違法事實,并向評估人員表示,一定按財務制度及稅法規定進行賬務處理并進行自查申報。
按照該俱樂部提供的相關成本數據,評估人員測算該俱樂部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近1億元。鑒于該筆稅款數額巨大,并且該俱樂部已無正常經營業務,企業財務報表顯示企業無現金,銀行無存款。為防止A企業拖欠稅款,評估小組向上級進行了匯報,建議啟動協稅護稅機制,向區財政部門與國土部門發函,要求暫停支付該俱樂部第三筆補償款,以督促其進行自查并繳納稅款。在區政府的大力配合下,相關部門對該俱樂部補償款暫停支付。
A企業開展自查后,按規定對企業所得稅進行了修正申報。按照稅法規定,經測算,該俱樂部需補繳企業所得稅及滯納金1.08億元。不出評估人員預料,A企業果然向稅務機關提出,因經營困難,前期兩筆補償款資金現已挪用,由于所欠稅款金額巨大,目前已無力繳納。
對此,評估人員在向于某宣講稅法,說明不執行稅務機關處理決定、欠稅不繳后果的同時,明確告知于某,由于啟動了協稅護稅機制,區政府將暫停向企業支付第三筆補償款。迫于壓力,A企業向其所屬集團總部匯報了情況,*終向稅務機關表示,將遵照處理決定從其總公司調集資金補繳稅款和滯納金。目前,該筆稅款已悉數入庫。
網友評論僅供其表達個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站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