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有限公司是由一名股東設立的,個人獨資公司對公司債務清償有特殊規定,一般情況下,公司財產承擔公司債務。那么,個人獨資公司,股東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嗎?聯貝小編整理了相關知識,希望能為*解答。
自然人獨資是否承擔連帶責任?
自然人設立獨資有限責任公司的,是否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取決于具體情況。如果出現人格混同情形的,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六十三條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股東不能證明公司財產獨立于股東自身財產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設立一人有限公司的條件。
新《公司法》規定了設立有限責任公司的條件,即:(一)股東符合法定人數;(二)股東出資達到法定資本*低限額;(三)股東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四)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有限責任公司要求的組織;(五)有公司住所。
上述基本條件同樣適用于一人有限責任公司,但具體而言,《公司法》對一人有限司有以下不同規定:
(1)法定資本的*低限額。一般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低限額為人民幣3萬元(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較高規定的除外);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法定*低資本限額為人民幣10萬元。
(2)股東出資期限。一般有限責任公司股東繳納符合法定條件的一期出資后,其余注冊資本可以分期繳納(投資公司成立之日起5年內繳納,其他公司兩年內繳納);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無論注冊資本是等于還是高于法定注冊資本*低限額,都必須一次性繳納,不能分期出資。
(3)公司章程。一般有限責任公司章程由全體股東共同制定;根據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特點,公司章程由一人股東制定。
(4)關于公司組織。一般來說,有限責任公司在公司組織中是三權分立的,即設立股東會。董事會(執行董事)監事會(監事)各有職權;根據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特點,《公司法》規定一人有限責任公司不設股東會,股東會的職權由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行使。
根據《公司法》,股東是否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取決于具體情況。如果有其他的幫助需要,讀者可到聯貝咨詢。
網友評論僅供其表達個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站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