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賢商標,作為現代經濟的產物,更是一種無形資產,有著巨大的商業價值。有很多人可能會問:我注冊的奉賢商標,將來可以讓子孫繼承嗎?今天呢聯貝小編就來給*講講注冊奉賢商標可以繼承嗎這個問題吧,歡迎*來閱讀。
一、首先了解個人可不可以注冊商標
根據現行的商標法規定,個人是可以注冊商標的。但是搶注商標事件近年看來屢見不鮮,工商總局出臺的新政,就是為了遏止“惡意搶注”及“商標炒作”的現象進一步擴大,在一定程度上對個人注冊商標做出規范限制。
從2007年國家工商總局為了遏制商標惡意搶注出臺了《自然人辦理商標注冊申請注意事項》,根據這個規定,任何人都不能再以自然人的名義申請商標了。
請注意規定中限制的范圍:不能以“自然人”身份申請商標,也就是說,“自然人”可以申請注冊商標,但需要提供一些證明材料。
二、“自然人”如何申請商標注冊?
“自然人”申請商標注冊條件:
由于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重新對自然人商標注冊進行限制,對純自然人申請商標注冊不予受理。以自然人名義申請商標注冊,必須滿足4個條件:
個體工商戶以負責人姓名申請;
個人合伙的,以全體合伙人姓名共同申請;
農村承包經營戶以承包合同簽約人姓名申請;
其他依法獲準從事經營活動的自然人,可以行政主管機關頒發的登記文件中登載的經營者姓名申請。
三、商標作為一種無形資產,個人可以繼承嗎?
根據繼承法和商標確權及移轉的有關規定:商標作為無形財產,商標注冊人死亡后,可以依照財產繼承順序由其合法繼承人繼承。
另根據現行《商標法實施條例》第47條第1款規定,商標注冊人死亡或者終上, 自死亡或者終止之日起1年期滿,該注冊商標沒有辦理移轉手續的,任何人可以向商標局申請注銷該注冊商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和《商標法》關于注冊商標專用權移轉的相關規定,當事人繼承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證明文件一般包括:原注冊商標權利人的死亡證明;繼承人的身份證明及其與原權利人的法定繼承關系證明;原權利人留有遺囑的,提交遺囑文本;繼承人之間達成遺產分割協議的,提交協議文本;遺產分割經公證機關公證的,提交公證文書;因注冊商標專用權繼承發生爭議而訴訟的,提交人民法院的判決文書。
另外,還有一點值得注意的是,企業的商標沒有“繼承”這一說法,但是可以進行商標轉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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