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權轉讓簡單來說指的就是商標專用權的人將本人的商標專有權轉讓給別人并且要收取一定的費用的一種權益轉讓的過程。那么關于商標權轉讓的注意事項有哪些?下面,就由聯貝小編在下文中為*帶來關于商標權轉讓的注意事項的相關內容。
*、商標權是有期限的,因而,在訂立商標權轉讓合同與商標權使用許可合同之前,應先檢查作為合同標的的是否還在其有效期內,有效期還有多長,是否辦理了注冊手續等。這是為了避免某些單位或個體工商戶、個人合伙等將已不受法律維護的商標,即沒有商標專用權的商標轉讓給別人或許可別人使用,詐騙對方。
第二、商標權轉讓必需按著法律規定的辦法、程序進行、不得自行轉讓。
第三、人許可別人使用其注冊商標,必需簽署商標使用許可合同。許可人和被許可人應當在許可合同簽署之日起三個月內,將許可合同副本交送其所在地縣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存查,由許可人報送商標局備案,并由商標局予以公告。
第四、轉讓人用藥品、煙草制品以及其他國家規定必需使用注冊商標的商品的注冊商標,受讓人應當提供有關部門的證明文件:關于受讓人用藥品注冊商標的,應當附送衛生行政部門發給的證明文件;關于受讓卷煙、雪茄煙和有包裝煙絲的注冊商標的,應當附送國家煙草主管機關批準消費的證明文件;關于受讓其他國家規定必需使用注冊商標的其他商品的注冊商標,應當附送有關主管部門的批準證明文件。
第五、許可別人使用人用藥品、煙草制品以及其他國家規定必需使用注冊商標的其他商品的注冊商標的,在將許可合同副本交其所在地縣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存查時,被許可人應當附送衛生行政部門發給的證明文件或者國家煙草主管機關批準消費的證明文件,或者其他有關主管部門的批準證明文件。不提供上述批準證明文件,且在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商標局責令提供而仍拒不提供上述批準證明文件時,視為被許可人主體不合格,商標權使用許可合同無效。
第六、在簽署商標權轉讓與使用許可合同時,應檢查對方是否具有相應資歷,即是否是依法成立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個體工商戶、個人合伙以及依照其所屬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簽署的協議或者共同參與的國際條約或者按對等準繩能夠成為商標權轉讓與使用許可合同的主體。關于不具備相應資歷的人,相對人不得與之簽署商標權轉讓與使用許可合同;假如簽署手續已辦理終了,則該合同應為無效合同或視為基本未成立的合同。
上文中的六點內容就是小編為*整理的關于商標權轉讓需求注意的事項,希望能對您有所幫助。假如您在這方面還有什么其他的問題,您可以在聯貝的學問欄目進行查詢。
網友評論僅供其表達個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站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