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息、紅利,一般我們稱之為分紅,一個公司可以讓別人購買自己的股份,一個個人也可以買別人的股票,*后個人收益的方式無非就是兩個途徑,一個是股票的分紅,一個是股票的差價,也就是將股票轉讓得到的收益。
那么股息和紅利的收入,應該怎么交所得稅呢?
首先我們問一個問題,作為一個公司的股東,應該是用個人的名義進行投資的,還是以公司名義進行投資的?這兩個情況有很多不同,因為如果是公司名義就算是企業所得稅,而如果是個人名義,則遵守的是個人所得稅。
公司名義投資
如果是用公司的名義進行投資的,企業所得稅對分紅的稅收有明企鵝的規定,只要是股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符合條件,則紅利收入是免收稅款的范圍。
這里的符合條件也是很簡單的,就是這個企業需要是宮內的公司,也包括外資進入的但是實際管理在國內的企業。
個人名義投資
個人所得稅需要交收入的百分之二十,這里不是按照收入都少來累進的,紅利的收入全部按照百分之二十計算,不會變化。
為什么企業所得稅就能免稅,個人所得稅就要交稅呢?企業稅是為了營造更好的投資環境,用來方便集團全權架構的設計,但是個人投資的話,就是*終的收益環節了,這當然是要征稅的。
這時候就有人要問了,如果我用公司的名義入股,然后分紅,*后用公司的錢來花怎么樣呢?
不好意思,還是要交稅的
如果從公司拿錢不還,在年末還沒有歸還的話,公司經營需要視同分紅來計算,需要繳納百分之二十的計稅。
如果用公司的名義進行消費支出,沒有和公司業務有關系,則也需要繳納百分之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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