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公司的投資者,公司股東在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享有股權。那么,中外合資股權轉讓如何生效呢?下面,聯貝小邊整理了相關中外合資股權知識,供您學習,希望對您的運營有所幫助。
中外合資股權轉讓如何生效?
股權轉讓合同屬于自合同成立以來的一生。未辦理公司變更登記或工商變更登記不影響合同效力。
一、股權轉讓的一般程序。
根據《外商投資企業投資者股權變更若干規定》第二條、第九條、第十條的規定:
企業投資者經其他投資者同意向其關聯企業或其他受讓人轉讓股權:
企業應當向審批機關提交下列文件:
(1)投資者股權變更申請;
(2)企業原合同、章程及其修改協議;
(3)企業批準證書及營業執照復印件;
(4)企業董事會關于投資者股權變更的決議;
(5)企業投資者股權變更后董事會成員名單;
(6)轉讓方與受讓方簽訂的股權轉讓協議,經其他投資者簽署或以其他書面形式認可;
(7)審批機關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第十條股權轉讓協議應當包括下列主要內容:
(一)轉讓人及受讓人的姓名、住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職務、國籍;
(二)股權轉讓的份額及其價格;
(三)股權轉讓的交付期限和方式;
(四)受讓人根據企業合同享有的權利和義務;
(五)違約責任;
(六)解決法律和爭議;
(七)協議的生效和終止;
(八)簽訂協議的時間、地點。
二、股權轉讓生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企業法實施條例》第二十條的規定。
合資方向第三方轉讓其全部或部分股權的,經合資方同意,報審批機構批準,向登記管理機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企業投資者的股權變更應當遵守中國有關法律、法規,并經審批機關和登記機關批準。未經審批機關批準的股權變更無效。
股權轉讓協議和企業原合同的修,章程協議自頒發變更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之日起生效。協議生效后,企業投資者按照修改后的企業合同享有相關權利,并承擔相關義務。
因此,股權轉讓經原審批機構批準,登記機關變更登記后生效,企業投資者在相關協議生效后享有權利并承擔相關義務,包括其委派給公司的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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