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是企業很好地推廣工具,既不用擔心侵犯他人的權益也不用擔心自身的權益被侵犯,所以說商標的保護能力是強大的,對企業而言注冊商標就是一種穩賺不賠的生意,得到的遠比商標注冊是付出的多的更多。
1、商標查詢。商標查詢是指商標注冊申請人或其代理人在提出注冊申請前,對其申請的商標是否與再先權利商標有無相同或近似的查詢工作。查詢不是商標申請注冊的必經程序,查詢的范圍以查詢之日起已進入商標局數據庫的注冊商標和申請中商標為限,并且不含處于評審狀態的在先權力信息,結果不具法律效力,僅僅作為參考,并不是商標局核準或駁回該申請的依據;
2、商標審查。確立申請日十分重要,由于我國商標注冊采用申請在先原則,一旦發生申請日的先后成為確定商標權的法律依據,商標注冊的申請日以商標局收到申請書件的日期為準,商標局收到商標申請書對于符合形式要件的申請書發放受理通知書。
3、商標公告。商標的審定是指商標注冊申請經審查后,對符合《商標法》有關規定的,允許其注冊的決定。并在《商標公告》中予以公告。初步審定的商標自刊登初步審定公告之日起三個月沒有人提出異議的,該商標予以注冊。
5、特別程序。在商標注冊過程中發生矛盾、沖突或其他原因時采用的補救程序,并不是必經的程序,主要包括:商標駁回復審、商標異議復審、商標爭議等三個程序。
商標注冊專用權只有得到正確的使用和切實有效的保護,才能成為企業開拓市場、參與競爭、發展生產、提高效益的銳利武器。保護商標注冊專用權就是保護企業的生產力。因次企業務必要保護好自己的注冊商標。
企業在初創時期代理機構就會建議其一并辦理商標注冊,避免后續可能會存在的法律糾紛,因為商標對企業而言是很重要的存在,不光能發揮宣傳作用還將成為消費者認牌購物的關鍵,如果現在不注冊后期想要注冊的時候很難保證企業的商標沒有被搶注,從而就會引發商標糾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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