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專利是為了保護企業的專利權,雖然實用新型專利并沒有發明專利含金量高,但也并不意味著企業的專利權就只能用發明專利來保護,專利權分三種,不同的專利要用不同的方式保護。
實用新型專利申請的成功率雖然比發明專利高,申請時間也比發明專利短,但是實用新型專利的申請也是有一定要求的,另外,如果申請的專利與以前的實用新型專利重復,及時申請了也有可能會被無效掉。
1、新穎性:是指在申請日以前沒有同樣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在國內外出版物上公開發表過、在國內公開使用過或者以其他方式為公眾所知,也沒有同樣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由他人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提出過申請并且記載在申請日以后公布的專利申請文件中。
2、創造性:是指同申請日以前已有的技術相比,該實用新型有實質性特點和進步。
3、實用性:是指該實用新型能夠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夠產生積極效果。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二十二條授予專利權的發明和實用新型,應當具備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
實用新型專利只進行初步審查,沒有像發明專利申請一樣的實質審查。主要審查實用新型專利申請是否具備專利法第二十六條規定的文件和其他必要的文件,這些文件是否符合規定的格式以及其他工作。
在通過初步審查后,審查員會發出授予專利權通知書。申請人在接到授予專利權通知書之后,需要辦理以下登記手續:在規定的期限內繳納專利登記費、授權當年的年費、公告印刷費以及專利證書印花稅。
實用新型專利的申請并不困難,但如果企業想要保護自己的技術成果,也要先了解它到底屬于哪一種專利,別申請錯了,到時候既浪費時間又浪費金錢,企業還得不到專利權,無法保護自身的技術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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