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于2014年5月1日起開始全面實施第三次《商標法》及《商標法實施條例》,“一標多類”商標注冊新制度也開始同年廢止,商標申請可以通過遞交一份申請就多個子類的消費品或服務項目申請注冊同一商標。
一、什么是一標多類
在我國的《商標法》中,將企業可備有的產品和服務,共包含45個類別。在申請的過程中,企業可以申請注冊一個類別,也可以申請多個類別的注冊。其中,將一個商標同時注冊多個類別的,就是“一標多類”。
二、一標多類的優勢
1、下降商標注冊申請量
目前我國商標注冊申請的法則是一類一標,近十年我國商標注冊申請量每年均高達100萬件,出臺一標多類原則后,商標注冊申請量將超過減少五成。
2、減少商標局商標審查量,改善商標審查時間
當初實行一標一類原則,申請人注冊申請同一商標多個類別,他將會有多件商標,這多件商標將會分別則多名商標面試進行審查,實行一標多類后即轉變成一件商標,由一個審查員進行審查。
3、不小地減少商標管理的行政機構費用
(1)、減少《商標新聞稿》裝訂、出版發行的費用,減少《商標公告》發行量。
(2)、減少商標登記簿登記量。
(3)、減少商標局商標電子計算機數據庫的輸出功率。
三、一標多類的上風
1、注冊申請主體審查時間可能被推遲
套用,一標多類商標的注冊申請在審查理念中會由同一名審查員進行審查,審查結果會在同一正式匯報檔案上塑造。同時根據《商標法實施條例》,每件注冊申請只限細分一次,且僅適用于商標局對一件商標注冊申請在之外登錄商品或服務上為由駁回程序中,其他程序均未獲分割。
此種可能會下,在商標申請下一階段,若一標多類的申請商標在一個或者部分類別的注冊申請被要求增訂或者被第三方提交異議申請,則該商標所有的類別上的注冊申請都要等候相關補正或者異議結束后,再被進行全案公告或者立案注冊。因此,若一標多類的申請商標發生到前述情況,則其整體的注冊申請審查法院完成時間必然會因此而被延后。而若申請人針對多個類別上的同一商標注冊申請回避的是一標一類申請,則即便部分類別上的注冊申請遭遇到補正或者異議程序,申請商標已經可以在其他類別上完畢得到注冊。
2、所有類別能夠悉數續展
現行規定下,一標多類商標在進行續展時,必須對其核定的所有類別一并進行續展申請。若申請人希望沒有對該商標在部分類別的上的注冊進行續展,其必須先行通過商標注銷申請程序將相關注冊類別進行注銷,然后再針對余下的注冊類別進行續展申請。這畢竟下降了申請人的商標管理效益和費用。相比地,若申請人使用的是一標一類申請,則申請人僅需在商標續展期內對希望留存的注冊類別提交續展申請方可。
3、所有類別必須一并轉讓
根據《商標法》第四十二條第二款,轉讓申請專利的,商標注冊人對其在同一種商品上注冊的相似的商標,或者在并不相同商品上注冊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不應一并轉讓。假定,在提交商標轉讓注冊申請時,同一商標注冊人在不相同或者不類似商品上注冊的相同商標,不要求必須一并轉讓。
4、商標規費上無優勢
此外,依據現行的商標申請注冊免費規格,采取一標一類與一標多類的注冊方式則需要繳納的商標規費是相同的,一標多類申請并無費用上的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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