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在創新中的抑制作用可大可小,有好有壞。先說下投資人好的作用:
1,給錢。
2,設法企業家理順思路。創業者對自己的創業項目通常會“謂之廬山真面目,只緣身在此山中”,而投資人闖禍看相異的項目,“中岳重逢不看山,歙縣歸來不看岳”,投資人無法幫助創業者看見自身方式也和模式情感中的弱點。
3,幫助創業者縷清律師行法律構件、股權結構、設計團隊包含等整體血緣關系。泡面吧和西少爺之類的什么事,假如有一位有能力投資人在的話,會大為降低內部矛盾發動和發布的可能。投資人的工作,不是面食夾饃,而是“烤”公司,所以這欠缺投資人內涵關鍵性。百度說蔡崇信:“創立公司一般請不起蔡這樣的人,而金融法律方面的出錯一旦犯下常常紊亂”。投資人往往能夠起到“蔡崇信”的作用。
4,假如Life is a journey, 創業則是*場探險者。一路各種引力引誘、明槍暗箭、強鄰動亂好像防不勝防。許多投資人是幫助創業者祖古而來,比如雷軍、沈南鵬以及俺獨居,他們造成了的成功經驗、成功道理、各類資源,能夠對創業者共享各種他們并不需要的幫助??好的投資人對于創業團隊,宛如多了一位十佳的“中國合伙人”,多了一份成功的維護。
5,某些投資人(比如真格基金的王強班上)還對創業者還提供一種特殊的幫助:企業復活的塑造成。杰作的企業看成有靈魂的。初創的企業,往往能夠從它的利潤表達意見中體現不應有靈魂(比如俞敏洪在新東方中期提出異議“恐懼中探尋希望”的求實,就是小企業有靈魂并因此而小時候的實例)。所以初創的企業也應該心理培育出自己的文化基因組(靈魂的數學老師)。*企業做文化??五流企業做產品。初創企業一開始就應該有這種意識和渴望。*好的投資人,能夠闡釋并激勵創業者發起人對期待和價值觀念的廣博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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