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收優先權是債務人在破產清算中需要優先清償的一筆債權,屬于法定優先清償范圍,稅收屬于財政收入的一個重要來源,稅收優先的體現在于優先于無設立擔保的債權,不足以清償其他的債務時,優先清償稅款。
一、什么是稅收優先權
稅收優先權是指在債務人破產還債的情況下,國家作為稅收債權的債權人享有就債務人的財產優先于其他債權人受償的權利。結合中國法律中存在的問題,具體分析稅收優先權與擔保物權的關系問題。稅收優先權是指當稅款與其他債權并存時,稅款有優先受償權。稅收優先是國家征稅的權利與其他債權同時存在時,稅款的征收原則上應優先于其他債權,也稱為稅收的一般優先權,這是保障國家稅收的一項重要原則。當納稅人財產不足以同時繳納稅款和償付其他債權,應依據法律的規定優先繳納稅款。
二、稅收優先權的體現
稅收優先權主要體現在以下三個方面:稅收優先于無擔保位權稅收優先于無擔保債權是指納稅人發生納稅義務,又有其他應償還的債務,而納稅人的未設置擔保物權的財產,不足以同時繳納稅款又清償其他財務的,納稅人的未設置擔保物權的財產應該首先用于繳納稅款。
法律快車提醒,稅收優先于無擔保債權,是稅收絕對優先權的體現。也就是說,在當事人既欠繳應納稅款,同時其他債權人也擁有對該當事人的債權,而這些債權又未設定擔保的情況下,稅收優先于其他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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