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業者想要在香港注冊,首先就要了解一下香港離岸公司注冊的要求有哪些,根據要求去配備人員、準備材料、商討對策,這樣才能夠在注冊時不出錯,減少被駁回概率,盡早完成注冊工作。
1、香港公司名稱;香港公司可以使用英文名稱、中文名稱、英文名稱與中文名稱同時注冊,但是不能使用英文與中文組合而成的名稱。公司英文名稱必須以“Limited”結尾,中文名稱必須以“有限公司”結尾。公司名稱中含有組織等詞,必須先獲得行政長官的同意才可以使用。
2、香港公司董事,股東;香港公司的董事至少需要有一位,公司的股東和董事可以是同一個人,公司董事可以自然人或者法人,自然人必須是年滿十八周歲的,沒有任何國籍上的限制。
3、公司注冊資本;香港公司規定標準的注冊資本是10000港幣。
4、香港公司秘書;申請注冊相關公司要求必須有一位公司秘書,可以委任香港人或者是相關公司擔任公司法定秘書。
5、公司注冊地址;香港公司的注冊地址必須是位于香港政府所管轄的范圍內的,用于接收政府的公函以及相關的通知,申請人不需要特備的租購專門的物業,但是不能只用郵政信箱作為公司的登記注冊地址。
還有一個問題需要企業注意,如果企業的目標客戶在內陸,那么還是不要去香港注冊比較好,因為香港公司是不能在內陸直接掛牌經營的,要是注冊了香港公司,可能與企業日后的運營戰略不符。
所以,是在香港注冊公司,還是在大陸注冊內資公司,創業者都要先了解注冊要求以及注意事項,看看自己的公司是否適合在香港注冊,是否符合香港公司注冊的相關要求,才是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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