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商標注冊滿三年后,就有被他人提出商標撤三申請的風險,這個時候企業應該如何應對才可以保護好自己的商標呢?當然是向商標局提交商標使用證據了,畢竟只有滿三年沒有使用的商標才會被撤三。
但這個商標使用證據也是有一定要求的,并不是所有的商標使用都能夠當做是證據,有的企業自己更改了商標或者是商標信息,這樣的使用證據并不能為企業撤三贏得一線生機,下面所說的這些證據才行。
1、商標用于商品、商品包裝、容器、及相關交易文書上(如標牌、產品說明、手冊、銷售協議、票據等)。
2、服務商標使用證據表現方式包括(服務場所裝飾、菜單、招貼、價目表、文件資料、服務協議等)。
3、營業執照或身份證復印件;
4、《關于提供注冊商標使用證據的通知》原件和信封;
5、能夠證明被申請撤銷商標答辯人所陳訴的事實和理由有關的證據材料(包括:商標使用的圖片或相關資料,商標印刷情商標產品生產和銷售情況、商標產品交易文書、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商標產品宣傳證據等等);
6、撤銷商標申請人簽署的《撤銷連續三年停止使用注冊商標申請書》、《商標代理委托書》(代理機構提供),答辯人簽署的《撤銷連續三年停止使用注冊商標答辯書》、《商標代理委托書》。
商標使用證據符合要求,企業的商標才不會被撤三,否則拿出再多的證據也沒用。另外,企業需要注意的是:雖然商標注冊滿三年后才可以被提出撤三,但企業也得時刻做好準備,及時使用商標并保留商標使用證據,不要等到被撤三才意識到商標使用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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