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商標想要在商標撤三中存活,擁有商標的企業必須得有這個商標的使用證據,在商標答辯中拿出這些這些證據,才能夠保護商標不會被撤三,那么都有哪些證據可以為企業商標提供保護呢?
1、營業執照或身份證復印件。
2、《關于提供注冊商標使用證據的通知》原件和信封。
3、能夠證明被申請撤銷商標被使用的證據材料(包括:商標使用的圖片或相關資料,商標印刷情商標產品生產和銷售情況、商標產品交易文書、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商標產品宣傳證據等等)。
需要注意,商標撤三答辯材料得是近三年使用該商標后保留下來的使用證據,以前的商標使用證據是不行的,隱藏,企業拿出的證據要是能夠有時間標注,就再好不過了,只要有正確的使用證據,哪怕只有一個,商標被保住的可能性都很高。
如果商標注冊后,企業就一直都沒有使用這個商標,然后三年之后被人提出商標撤三,這樣的情況企業要怎么處理?答:重新注冊商標吧,因為企業拿不出商標使用證據,所以,企業的商標是會被撤三的,只能重新注冊新商標,重新運營。
商標注冊后,使用的是稍微改動的商標,在商標撤三的時候拿出這樣的使用證據可以嗎?答:不行,改動后的商標屬于新商標,這個商標并不屬于企業,這樣的商標證據在商標撤三中起不到任何的作用,是沒有用的,商標還是一樣會被撤銷。
所以,企業的商標注冊完成后,就得及時、正確使用商標,并保留好商標使用證據,這樣才不會害怕他人對企業的商標提出商標撤三申請,才能夠在被撤三的時候積極應對,也就是說,使用商標也是對商標權的一種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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