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規定代表人簽定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公司蓋上公司章);
2、公司簽定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公司蓋上公司章)及特定代表或授權委托人的身份證件復印件(自己簽名);
應標出實際委托事項、受委托人的管理權限、委托期限。
3、公司公司章程(公司法律規定代表人簽定);
4、公司申請辦理備案的經營范圍中有法律法規、行政規章和國務院辦公廳決策要求務必在備案前報檢批準的新項目,提交相關的批準文檔或是經營許可證復印件也許可證實;
5、法律法規、行政規章和國務院辦公廳決策要求變動經營范圍務必報檢批準的,提交相關的批準文檔或是經營許可證復印件;
6、公司企業營業執照團本。
注:按照《公司法》、《公司登記管理條例》開設的公司申請辦理經營范圍變更登記可用本標準。
《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能夠根據我國市場監督管理管理方法質監總局《中國企業登記網》免費下載或是到各市場監督管理管理方法行政機關領到。
之上各類未標明提交復印件的,理應提交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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