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注冊商標需要具備哪些條件?近年來,隨著企業對知識產權意識不斷提高,越來越多企業申請注冊商標,企業在前期申請商標時,那么商標申請人需要具備哪些條件呢?下面聯貝財務小編就帶*了解一下。
商標作為現代標志承載著企業的無形資產,是企業綜合信息傳遞的媒介。商標作為企業CIS戰略的*主要部分,在企業形象傳遞過程中,是應用*廣泛、出現頻率*高,同時也是*關鍵的元素。企業強大的整體實力、完善的管理機制、優質的產品和服務,都被涵蓋于標志中,通過不斷的刺激和反復刻畫,深深的留在受眾心中。
我國商標法規定,商標使用的文字、圖形或者其組合應當具有顯著的特征,便于識別,所以顯著性是申請注冊商標應具備的*主要的本質條件。
根據我國商標法規定,商標均不得使用下列文字、圖形:
(1)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家名稱、國旗、國徽、軍旗、勛章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圖形;
(2)同外國的國家名稱、國旗、國徽、軍旗、勛章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圖形;
(4)同"紅十字"、"紅新月"的標志、名稱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圖形;
(5)本商品的通用名稱和圖形;
(6)直接表示商品的質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數量及其他特點的文字、圖形;
(7)帶有民族歧視性的文字、圖形;
(8)夸大宣傳并帶有欺騙性的文字、圖形;
(9)有害于社會主義道德風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響的文字、圖形。
注:縣級以上行政區劃的地名或者公眾知曉的外國地名,不得作為商標,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義的除外;已經注冊的使用地名的商標繼續有效。
商標是一種法律用語,是生產經營者在其生產、制造、加工、揀選或者經銷的商品或服務上采用的,為了區別商品或服務來源、具有顯著特征的標志,一般由文字、圖形或者其組合構成。經國家核準注冊的商標為“注冊商標”,受法律保護。商標注冊人享有商標專用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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