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續展每十年就得做一次,這也是為了保障商標的流通性,不過企業一定要記得及時續展商標,畢竟商標注冊并不容易,而且企業還運營了這么長的時間,商標也擁有了它的價值,這時不續展得不償失。
商標續展是指注冊商標所有人在商標注冊有效期屆滿一年后的一段時間內,依法辦理一定的手續,延長其注冊商標有效期的制度。具體的概念指的是:根據2013年修改的商標法,第四十條注冊商標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商標注冊人應當在期滿前十二個月內按照規定辦理續展手續;在此期間未能辦理的,可以給予六個月的寬展期。每次續展注冊的有效期為十年,自該商標上一屆有效期滿次日起計算。期滿未辦理續展手續的,注銷其注冊商標。
如果您注冊的商標即將到期,那么適時辦理商標續展非常重要,再進行辦理的過程中清楚商標續展的辦理途徑很關鍵:申請續展注冊商標有兩種方式:(1)委托具備商標局備案的商標代理機構辦理,(2)申請人自行到商標局的商標注冊大廳辦理。
有關商標續展申請的一些具體要求:
1.注冊商標有效期為10年。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應在期滿前六個月內申請續展注冊;在此期間未提出申請的,將給予六個月的寬展期。寬展期滿仍未提出申請的,注銷其注冊商標。
2.辦理商標續展手續應交送《商標續展申請書》、《商標注冊證》商標圖樣5張;委托商標代理機構代理的。還應交送《商標代理委托書》一份。
3.商標續展申請人名義、章戳,必須與《商標注冊證》中的注冊人和《營業執照》核準登記的企業名稱一致,申請人地址要具體詳細,與《商標注冊證》保持一致。
企業想要保存商標的使用權限就要及時的續展商標,不要等到已經過了續展期,被注銷掉再追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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