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注冊后,還有一個問題企業應該注意,那就是商標續展,商標沒有續展企業就會失去商標的是有權利,而商標是每十年續展一次的,也就是說企業運營商標已經十年之久,這十年所產生的商標價值就會被剝奪!
商標是商品的生產者、經營者在其生產、制造、加工、揀選或者經銷的商品上或者服務的提供者在其提供的服務上采用的,用于區別商品或服務來源的,由文字、圖形、字母、數字、三維標志、聲音、顏色組合,或上述要素的組合,具有顯著特征的標志,是現代經濟的產物。商標通過確保商標注冊人享有用以標明商品或服務,或者許可他人使用以獲取報酬的專用權,而使商標注冊人受到保護。
但是商標也有保質期,根據我國現行《商標法》第三十八條規定:“注冊商標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應當在期滿前六個月內申請續展注冊;在此期間未能提出申請的,可以給予六個月的寬展期。寬展期滿仍未提出申請的,注銷其注冊商標。
注冊商標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應當在期滿前十二個月內申請續展注冊;在此期間未能提出申請的,可以給予六個月的寬展期。寬展期滿仍未提出申請的,注銷其注冊商標。每次續展注冊的有效期為十年。續展注冊經核準后,予以公告。商標注冊人如果按時辦理商標續展申請,則可無限期的保護下去。因此商標權的有效期實質上可以是無限期的。
另外,在商標續展過程中,如果續展申請需要補正的,商標局給申請人發出補正通知(直接辦理的,將按照申請書上填寫的地址,以郵寄方式發給申請人;經代理的,發送給代理機構),要求申請人限期補正。申請人未在規定期限內按要求補正的,商標局有權對續展申請不予核準。
商標使用時間長,價值會越來越高,企業如果想要*擁有商標的使用權就需要每十年續展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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