繳納稅款是每個經營活動機構必須遵守的國家政策,在辦理國地稅登記時需要去國地稅局進行稅務報道,以確定企業需要繳納的稅種和稅率等方面,如果不及時辦理國地稅報道的企業一旦逾期就會受到相應的處罰。
問:為什么國地稅辦理不辦理企業不能正常運作?
答:創業者在領取營業執照后需在指定的時間范圍內辦理國地稅報道。而辦理此項業務的目的就是為了核定稅收以及稅率和稅收日期等事項,依法納稅是每一個國家公民都應當遵守的社會法律義務,所以企業自辦理國地稅之后才能正式的開展經營活動。
問:國地稅合并后,之前的普通發票能否繼續沿用?
答:根據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稅務機構改革有關事項的公告》規定,新稅務機構掛牌后,啟用新的稅收票證式樣和發票監制章。掛牌前已由各省稅務機關統一印制的稅收票證和原各省國稅機關已監制的發票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可以繼續使用,由國家稅務總局統一印制的稅收票證在2018年12月31日后繼續使用。納稅人在用稅控設備可以延續使用。因此,原普通發票可以沿用至2018年12月31日。
依法納稅是每個國家公民都應當遵守的法律法規,國地稅是國家經濟來源的主要方式,俗話說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國地稅就是如此,將稅收使用在國家建設和為人民服務的事情上,所以納稅到頭來還是被使用在自己身上,因此企業一定要按時的繳納國地稅。
往返于國地稅報道是一件相當繁瑣的事情,企業初創時期*次進行國地稅報道一定準備好相應的材料,避免資料的遺漏再次往返于國地稅局,對于無法處理的專業知識企業可咨詢代理機構或者直接委托代理機構進行代辦,更省時省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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