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人們對知識產權遠比我們想象中的要重視,商標、專利都屬于知識產權,今天我們就聊一聊專利。專利分為三種,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外觀專利。
但是人們常稱實用新型為"小發明"。在我國現行的專利法中,實用新型和發明都是專利法保護的對象,它們都是科學技術上的發明創造,由于申請實用新型比申請發明專利的要求低、授權較容易,所以它在我國專利申請總量和授權總量中始終占據著重要地位。在申請專利時,很多的發明人或設計人會在申請發明專利的同時申請實用新型專利。從這個意義上講兩者的本質是相同的;但實際上,這兩種專利又有許多的不同,主要歸納為以下四點:
一、實用新型專利申請門檻比發明低
我國專利法對實用新型的要求是與申請日以前的已有技術相比,有實質性特點和進步,而對申請發明專利卻是要同申請日以前的已有技術相比,有突出的實質性特點和顯著進步,你們從這兩句話中看出區別了嗎?發明專利更強調了"突出的"和"顯著",雖然只是多了幾個字,但是要求卻高得多。顯然,發明的創造性程度要高于實用新型。
二、實用新型專利的范圍比發明狹窄得多
實用新型所包含的范圍小于發明由于發明是對產品、方法或者其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所以,發明可以是產品發明,又可以是方法發明,還可以是改進發明。僅在產品發明中,又可以是定形產品發明或不定形產品發明。而且,除專利法有特別規定以外,任何發明都可以依法獲得專利權。但是,申請實用新型專利權的范圍則要窄得多,它僅限于產品的形狀、構成或者其組合所提出的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這樣,各種制造方法就不能申請實用新型專利。同時,與形狀、構造或其組合無關的產品也不可能有實用新型產生。因此,實用新型的范圍比發明狹窄得多,僅僅限于產品的形狀、構造或其組合有關的革新設計。
三、實用新型專利的審批比發明快
實用新型一般6~8個月就可以取得授權通知,而發明的審批周期非常長,一般需要2~5年時間。相比之下,實用新型專利的保護期比發明專利的保護期要短得多。這是由于在一般情況下,實用新型比發明的創造過程要簡單、容易,發揮效益的時間也短得多,法律對它的保護期的規定相應也短些。如果需要盡早拿到專利權,就申請實用新型專利,如果對專利權的獲得不是很迫切,那么就可以申請發明專利。
四、實用新型專利的保護期沒有發明長
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權的期限為10年,發明專利的期限為20年,均自申請日起算。實用新型專利的審批經初步審查認為符合專利法要求的,不再進行實質審查,即可公告,并通知申請人,發給實用新型專利證書。而對發明專利,則必須經過實質審查,無論是審查的手續和時間都要比實用新型復雜得多,長得多。
發明專利與實用新型專利都是雖然都是對發明的保護,但是兩者還是存在著一些區別的,而且了解專利的人都知道,申請發明專利是很困難的,所以一般都會同時申請發明專利與實用新型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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