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言之,可以,但前路并不會順暢。根據商標法中的規定,“任何能夠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商品與他人的商品區別開的標志,包括文字、圖形、字母、數字、三維標志、顏色組合和聲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組合,均可以作為商標申請注冊。”成語屬于其中的文字元素,只要具有“顯著特性,便于識別”,不違反其他規定,是允許申請注冊成商標使用的。
由于對相關法律法規的理解把握不到位,對自身商品及服務內容的涵蓋范圍及定位偏差,對相關成語的意義內涵把握不準確等,在商標注冊申請中出現了大量涉及成語商標被駁回的情況。
*種情況是成語在注冊申請的商品或服務內容范圍內,被認為是濫用而被駁回。
第二種情況是對成語的不規范使用,而被駁回的情況。
第三種情況為所用成語在注冊申請的商品或服務內容,缺乏顯著性特征而被駁回。
除以上提到的三種情況外,模仿、變造成語的商標通過一定的行政及法律手段有可能獲得通過,但尚未出臺較為明確的審查意見。
成語商標朗朗上口、好聽好記,但是也不能輕易或者亂用成語做商標,使用成語注冊商標時,還是要考慮以上這些因素。另外,擬定好的商標名稱交給專業的商標代理人做一次全面、詳細地的商標查詢及分析,然后根據查詢和分析結果決定是否對商標名做一定的修改調整,這樣即使是成語商標,駁回率也會有所降低。尋找專業商標代理人指導成語商標注冊,歡迎咨詢我司商標顧問,快速響應給您貼心服務、專業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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