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起蘋果商標,*腦海中浮現的*個就是銀色的“被咬了一口的蘋果”logo。但是對于很多“骨灰級”果粉來說,對iphone*代發布前30年使用的彩虹色logo印象更為深刻。
據聯貝財務小編了解:1977年,平面設計師RobJanoff設計了經典的彩虹蘋果標志,logo使用的時間為1977年至1998年的喬布斯時代。
在去年12月,蘋果公司向美國專利及商標局提交了商標注冊申請,申請資料顯示,該商標將用于頭飾和帽子等商品上,美國專利及商標局目前正在考慮批準這項商標中。據猜測,蘋果公司的這一做法可能是在*大限度的保護該商標免于濫用。
對此,聯貝財務商標專家表示,美國蘋果公司這么注重保護商標的知識產權,跟以前”吃過的一個大虧”肯定脫不了關系。“IPHONE”產品雖然紅遍了大半個中國,并且大部分人都認為“IPHONE”商標是屬于蘋果公司獨有的,然而事實卻并非如此。
2007年9月,新通天地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向商標局提出注冊第6304198號“IPHONE”商標的申請,申請在牛皮、錢包、小皮夾等商品上使用。蘋果公司認為他們的“IPHONE”商標在移動電話方面已經取得了較高的知名度,有足夠的理由被認定為馳名商標。因此蘋果公司向商標評審委員會提出被異議商標不予以注冊的申請,但是遭到駁回,其后,蘋果公司先后向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但結果都被駁回。
終審結果:新通天地科技(北京)公司獲得“IPHONE”第18類商標權。也因此,美國蘋果公司在之后更加重視對其商標的保護。
通過上述案例,很多人不禁要問:什么是商標?商標應該如何注冊?注冊后又能得到怎樣的保護?
聯貝財務商標專家介紹,商標是區分商品來源的標志。如果商標脫離了商品,則不能成為商標,只是一個標志而已。因此,申請人在向商標局申請注冊商標時,必須要明確指定該商標的使用商品是什么。
為了規范對商品的選擇,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委員會將我們生活中遇到的所有商品和服務劃分成了45個大類,并編寫了《類似商品與服務區分表》。申請人在申請商標時,要指明商標應用的類別。*全的商標保護,當然是把45類應用范圍全部注冊。
美國蘋果公司注冊彩虹商標,以及之前的蘋果商標全類注冊、高額買下“IPAD”商標,都是蘋果公司為了保護商標知識產權所做的努力。因此,聯貝財務提醒您:為了企業的長久發展,還需要*都對商標法和知識產權有更加的了解與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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