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在湖人對陣勇士的比賽中,湖人隊退役了科比布萊恩特的8號、24號兩件球衣,一人同時退役兩個球衣號碼在NBA尚屬首次。
身披8號戰袍的科比同奧尼爾共同締造了湖人王朝。2000年的科比初出茅廬,2001年的科比鋒芒畢露,2002年的科比盡洗鉛華。三連冠的湖人是那個時代聯盟的霸主。至于2006年更換24號球衣時科比是什么想法我們不得而知,但確定無疑的是科比是喜愛24號的。科比曾表示過“我沒有特別的偏好,身披24號球衣時,我對自己所扮演的角色更舒服,穿8號球衣時,我面臨的挑戰更大,必須要去學習很多我不會的東西。”也許科比希望自己超越邁克爾喬丹,而不只是身披的戰袍比喬丹大一號。
2009至2010的兩個*使得科比右手帶滿了總*戒指。有人問科比,你更喜歡哪一個?科比回答是*后的那一個。那是特殊的一個,對科比來說也是*重要的一個,那是他獨自帶領湖人披荊斬棘奪得的桂冠。
對湖人來說科比是偉大的。湖人老板珍妮?巴斯則說,兩件球衣如果單獨拿出來,都不能代表科比的偉大。從8號到24號是一種成長,也代表夢想。夢想在于過程,而不在于結果。科比是幸運的,過程足夠精彩,結局的雙球衣退役更讓科比成為NBA*人。科比配得上這個稱號。
20年的職業生涯,科比為湖人付出了整個青春。科比這個名字不只代表布萊恩特,更是一種精神,一塊金字招牌。雖然在剛剛決定退役的時候,科比公司就申請了“KB20”和“HV”(HeroVillain的簡寫,英雄/惡棍)這兩個商標。“KB20”象征著科比在湖人隊的20個賽季,而“HV”則代表著英雄/惡棍(外界對科比的評價)。但對于科比本身的商業價值來說只是冰山一角,怎么保護“科比”,也許會成為接下來一個階段的重要挑戰,就像喬丹在中國面對的困難一樣。
據聯貝財務了解,2016年12月8日,持續了4年的“喬丹”商標案以“喬丹”違反商標法,損害邁克爾喬丹姓名權收尾。聯貝財務商標注冊專家表示,在我國,商標注冊實行申請在先原則,也就是說,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商標注冊申請人,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申請注冊的,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將初步審定并公告申請在先的商標。也就是說,在考慮商標歸屬權時,不看具體使用時間,只看注冊的時間早晚,因此,倘若科比這個商標被其它公司提前注冊,可能科比本人也只能上演“喬丹”的老路了。
對此,聯貝財務商標注冊專家提醒廣大企業家朋友:越早申請商標注冊,對商標的保護越有利。否則一旦被別人搶注,那么之前在商標上的經營打磨就都統統打水漂了。總之一句話,商標注冊要趁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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