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注冊之后商標持有者就擁有了商標的專用權,在遇到商標侵權行為的時候就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來保護商標了,還可以獲得一定的經濟補償。那么哪些行為可以認定為商標侵權呢?
未經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相同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可能造成混淆的。這種行為是*常見的一種商標侵權行為。它主要包括四種行為:一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他人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二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他人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三是在類似的商品上使用與他人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四是在類似商品上使用與他人注冊商標相近似的商標。
商標標識是商標的載體,是商標的物質表現形式。有人將制造和銷售偽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冊商標標識的行為,比喻為商標侵權和假冒行為的源頭。因此,我國《商標法》將此類行為明確規定為商標侵權行為加以禁止,是從根本上防止商標侵權假冒行為的發生。而且我國《刑法》將偽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的行為確定為可以追究刑事責任的犯罪行為,可見對此行為非常嚴厲。
這項規定是反向假冒,具體是指在商品銷售活動中將他人在商品上合法帖附的商標消除、變動或者更換,冒充為自己的商品予以展示或者銷售的行為。一般來說,這種做法是居于市場壟斷地位的經營者扼殺新生的潛在的競爭對手,使其商標永遠無法與消費者建立聯系,無法形成自己獨立的銷售市場的不正當競爭。在國外,一般用反不正當競爭法進行調整。由于這種行為是利用商標進行的一種不正當競爭行為,我國則利用《商標法》對其進行調整。
將于他人注冊商標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注冊為域名,并且通過該域名進行相關商品宣傳或者商品交易的電子商務,容易使相關公眾產生誤認的。這類商標侵權行為主要有兩種類型:*,為商業目的將他人的馳名商標注冊為域名的;第二,為商業目的注冊、使用與他人的注冊商標相同或近似的域名,故意造成與他人提供的產品、服務的混淆,誤導網絡用戶訪問其網站或其他在線站點的。
為了避免商標遭到侵權,企業一定要盡早的注冊自己的商標,因為只有注冊了商標之后才擁有商標的所有權,在商標受到侵權的時候才能使用法律的武器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商標作為企業的無形資產,在市場中是發揮著非常重要的作用的,有些企業為了節省前期商標推廣的費用,就使用一些不合法的手段使用別人的商標,造成商標侵權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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