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名稱變更,在企業的發展中,如果企業覺得原有的名稱并不能很好的為企業做宣傳,或者是原有的名稱不吸引人,都會選擇更名,換一個能夠一眼讓消費者及注冊名稱,這樣更有利于企業的發展。
不過,公司名稱變更,企業要先申請變更,不能直接使用新的名稱,因為現在公司注冊的這么多,公司的名稱很多也都已經被使用了,如果企業擅自使用新的名稱,很有可能存在侵權的問題,甚至,公司的名稱還有可能會被搶走。
公司變更僅涉及名稱變更的,不包括注冊地址變更、注冊資金變更、股東變更的,僅需要提供以下相關證明即可:
(1)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領取,公司加蓋公章);
(2)《企業(公司)申請登記委托書》(領取,公司加蓋公章),應標明具體委托事項和被委托人的權限;
(3)有限責任公司提交股東會決議,內容包括:決議事項、修改公司章程相關條款,由股東蓋章或簽字(自然人股東);
(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變更名稱必須報經有關部門批準的,提交有關部門的批準文件;
(5)公司章程修正案;有限責任公司由股東蓋章或簽字(自然人股東);
(6)公司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在辦理完畢所有變更手續后,在領取新執照時需將原執照所需的全套登記表及相關材料,以及原執照正副本交回登記機關注銷后(一般城市的營業執照無配套IC卡,僅《組織機構代碼證》頒發IC卡),方可換取新的公司執照。
公司更名,企業需要及時申請,因為公司更名也需要進行公司核名才能夠被卻準,因此,企業申請更名,核名后被允許使用新的名稱后,企業才能夠使用新的名稱運營,才能夠沒有風險的使用新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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