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是不是只要注冊就萬事大吉了?當然并非如此,企業的商標如果不及時的使用,那么商標還是有被注銷的可能性,商標撤三就是企業在注冊商標后必須要重點防范的對象,必須及時使用商標。
但是有些企業被商標撤三的時候,拿出的證據不足以維護自己的商標,*后商標還是被撤三了,那么到底哪些證據能夠維護好企業的商標權呢?又有那些證據是不能保護企業商標的呢?
面對商標撤三,企業必須盡早找出自己商標在過去三年內的使用痕跡,只要是能證明商標有使用過的內容都不要放過。這里我們所說的商標使用痕跡,是指的是這個商標在商業上的用途。如果只是企業發布的商標相關信息和商標權利聲明之類的內容,那這些不能夠作為證據來支持商標撤三答辯。一定是這個商標在商業交易中產生的證明,如某些交易發票等等。
不過,商標注冊人在核定使用的商品上使用注冊商標的,在與該商品相類似的商品上的注冊可予以維持。商標注冊人在核定使用商品之外的類似商品上使用其注冊商標,不能視為對其注冊商標的使用。
*種:假如被撤三的商標所有人聯系方式和地址發生了變更導致他收不到撤三通知,那么他即便是一個正在使用中的商標也會被撤銷掉。
第二種:例如某客戶在收到撤三后需要答辯,客戶堅持認為不需要,因為他認為自己的商標一直在使用,并堅持不答辯,*后的結果是他的商標無效了。這種讓人無語凝噎的情況不是不存在的。
企業的商標一旦被撤三,一年以內一樣的商標是不能夠被注冊成功的,想要注冊需要登上一年,而一年后還有被搶注的風險,運營新的注冊商標企業以前的信息就白費了,因此,商標被撤三,企業要拿出合理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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