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發展的過程中,會遇到股權變更的情況,這通常涉及到公司內部機構更替。股權變更過程中可能存在著諸多不確定因素,因此公司在確立股權變更協議時,應作全面考慮。為了防范這些可能存在的風險,本文介紹股權變更的七大注意事項,希望能夠幫到各位讀者。
在股權變更中,出讓股權的主體應當是公司的股東,受讓方可以是原公司的股東,也可以是股東外的第三人。在實踐中,一些公司股東是以公司名義簽訂的股權轉讓協議,這會造成簽約主體的混淆。另外,如果受讓方是公司,要考慮是否需要經過股東會決議通過;如果是自然人,則要審查其是否已注冊過一人有限責任公司。
股東在對外轉讓股權簽訂股權變更協議前要征求其他股東意見,其他股東在同等條件下,放棄優先購買權時,才能向股東外第三人轉讓。同時,還需注意其它法定前置程序的履行,否則會出現無效的法律后果。另外,無論是開股東會決議還是單個股東的意見,均要形成書面材料,以避免其他股東事后反悔,導致糾紛產生。
一些股權變更協議還要涉及到主管部門的批準,如國有股權、或外資企業股權變更等。
股權變更協議受讓方應當通過審閱轉讓股權的股東所在公司的公司章程、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董事會決議、股東會決議等必要的文件,對轉讓股權的股東所在公司的股權結構作詳盡了解。
(1)考察企業生產經營情況。
(2)分析企業財務狀況:要求企業提供近兩年的審計報告及近期財務報表,核實企業的資產規模、負債情況;核實企業所有者權益是如何形成的;判斷企業的盈利能力、償債能力。
(3)企業的納稅情況調查。
(1)應注意所受讓的股權是否存在出資不實的瑕疵,即非貨幣財產的實際價額顯著低于認繳出資額。
(2)應注意所受讓的股權是否存在出資不到位(違約)的瑕疵,即股權變更協議中的股東出資不按時、足額繳納。
(3)應注意所受讓的股權是否存在股權出質的情形。
需要強調的是股權變更關系到公司未來的發展,一定要有半數以上的股東同意通過。對于持不同意見的股東,決策者應當積極溝通協商。為了規避可能存在的不確定風險,決策者也應該提前做好預案,以防患于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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