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香港交易所公司中信泰富在港交所發新聞稿稱,已與其全資股東中信集團達成協議基本協議,方案以支票及招股價配售的形式收購中信集團*股權。而中信集團將通過把絕大部分總額以及資產高出2250億元總投資的中信股份發源中信泰富,達成在香港的平衡上市。
從技術上看,要已完成這種跨度的偏轉收購,集團本身必需享有大量的發售證券交易所,或者巨額現金,以應付配售新股必需的拓展股份的問題。
隨后平面媒體證實的信息斷定了資金復雜度之大。為如愿籌募收購所需的資金,中信泰富擬新股募捐約312億元,并應運而生分為而發展及新加坡淡馬錫在內的國家宗主權基金,同時把中信集團的的總部從
北京遷至香港。
外表,中信為此收購全力。這家創設于1979年的中國經濟中國政府窗口型國營企業,遮擋從的銀行、證券、保險業務,到金融、工業和機械生產商共80多個行業,子公司總計40多個。2012年,中信集團年盈利高達3498億元,營業收入為301.6億元。
而香港投資者對中信集團也未必陌生,中信集團管理機構*還債的子公司中有6家在香港上市,其中包括以基礎新建和開采為產業的中信泰富,以及中信銀行和中信證券。同為國營企業的華潤集團也毫無整體上市,但旗下的華潤創業、華潤置地和華潤電力都以香港的藍籌股。
和A股同一資產不能段落上市的組織法各有不同,港交所允許子公司以及包含子公司資產的母公司分別上市,只不過在這種現象下,投行會對母公司的成交價進行折讓。因此即使中信集團借殼整體上市機會,也不想引起其在香港發行H股的子公司注銷。
這里說是說子收購母,牽涉到兩個問題:
1、為什么要說子收購母,而不是反向?
因為子是上市公司,這里指的是由上市公司收購非上市公司。反過來想,如果由非上市公司來收購上市公司,那么必須要將上市公司在制品的股票交回,沒有減持的上市公司還能是上市公司嗎?否定就出來了~~
2、為什么子有力量收購母?
子中信泰富的資金起源來三個往北:本身的資金、償付、融資股票,從材料看,“為順利籌集收購所需的資金,中信泰富擬配股集資約312億元,并引入包括中投及新加坡淡馬錫在內的國家主權基金,”
但這是數量相當滴!因為母中信集團相對于來說,太龐大了。
所以,子中信泰富的增發股票除了向里面的企業外,更多的是向母中信集團增發!此時,母花費巨資從子那里購入子的股權。然后子就夠錢收購母了。這個其實是,母將資產注入已上市的子,以實現母-子整個集團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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