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寶山許可證是影視劇制作與發行必備的一個寶山許可證。現在有很多人問聯貝的小編,廣播電視節目制作寶山許可證的概念?不申請的處罰?下面就讓小編為*回答關于廣播電視節目制作許可證的問題吧。
一、廣播電視節目制作許可證的概念?
設立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機構或從事專題、專欄、綜藝、動畫片、廣播劇、電視劇等廣播電視節目的制作和節目版權的交易、代理交易等活動的行為就需要申請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簡稱廣播電視節目制作許可證。
二、不申請的處罰?
擅自設立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單位或者制作電視劇等廣播電視節目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廣播電視行政部門及其專用工具予以取締, 對從事違法活動的設備和程序載體予以沒收,并處1萬元的罰款。 不低于5萬元的罰款。
三、辦理廣播電視節目制作許可證的條件?
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境內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不包括在中國境內設立的外商獨資企業和中外合資、合作企業),具有符合國家法律的組織名稱、組織機構名稱和章程 和法規。
2.自申請之日起三年內,法定代表人無違法違規記錄或本機構未吊銷《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
3.有符合業務范圍需要的廣電及相關專業、設備和工作場所。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行政法規。
四、廣播電視節目制作許可證的辦理流程?
北京市中央單位及其直屬機構申領《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報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批準; 其他單位申領《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向當地新聞出版廣電行政部門申請,逐級審核。 后報省新聞出版廣電總局批準。
以上就是聯貝小編對廣播電視節目制作許可證的概念和不申請的處罰的解答,如果您想知道更多關于廣播電視節目制作許可證的知識,每天記得關注本站,小編會經常更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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