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上海市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條例》《上海市推進科技創新中心建設條例》等法規政策的精神,強化企業自主創新能力,促進科技成果轉化,培育創新發展新動能,2020年11月,上海市科學技術委員會、上海市財政局、上海市稅務局、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原有高新技術成果轉化項目扶持政策基礎上,結合新形勢、新要求,聯合發布《上海市高新技術成果轉化項目認定辦法》(滬科規〔2020〕8號)。作為促進科技成果轉化的地方政策,高轉政策實施20余年來成效顯著,截至2021年底,上海已累計認定高轉項目近1.5萬項,落實高轉扶持資金超110億元,引進實施高轉項目人才落戶3000余人,通過成果轉化類中高級職稱評審1萬余人。高轉政策的“可預期性”“普惠性”“鼓勵持續創新”等導向,引導企業通過技術創新形成核心競爭力。
申報單位通過全市“一網通辦”平臺提出申請,在線提交材料主要包括:
1、上海市高新技術成果轉化項目認定申請書;
2、項目相關的知識產權證明文件:發明專利證書、實用新型專利證書、專利登記簿副本、軟件著作權登記證書、集成電路布圖設計登記證書等;
3、申報單位上年度的財務報表,及項目申報前1個月的資產負債表;
4、第三方出具的產品質量性能檢測報告,有特殊行業管理要求的產品,須提供特殊行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屬國家實施強制性產品認證的產品,須提供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
5、企業與科研機構通過聯合開發、技術轉讓/許可、作價入股等方式在滬轉化的,應提交雙方技術交易合同。本市技術合同認定登記憑證可替代雙方技術交易合同,作為交易真實性的審核依據。
6、申報單位認為需要提供的其他輔助證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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