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周知,商標注冊并非強制的,除了煙草等機構行業外,剩下的行業企業可以不申請商標,但是真的可以把商標棄之不顧嗎?企業真的就不需要保護商標了嗎?當然不是,商標保護還是企業的重中之重。
沒有注冊的商標是不能夠被保護的,也就意味著企業設計的圖標任何人都可以使用,到時候消費者也不知道這個商標是企業的,導致有人冒充企業欺騙消費者,企業都沒有辦法維權。
在我國,獲得商標專用權的原則是自愿注冊制度為主,強制注冊制度為輔。比如卷煙、雪茄煙和有包裝的煙絲必須申請商標注冊,未經核準注冊的,不得生產、銷售。實踐中,藥品一般也要求必須擁有注冊商標。而其他類別的商品或服務,其商標注冊則并不是強制性的。
但不注冊商標風險實在是太高了,對企業來說也不利于商標的保護。《商標法》對普通未注冊商標的保護沒有做出明確的規定,因此其始終處于一種無權利保障狀態,未經注冊的商標,并沒有禁止其他單位或個人使用的權利,使用該商標的商品多了,一方面會令消費者混淆商品來源,另一個方面也會導致市場經濟秩序的混亂。更嚴重的是,隨時可能因他人相同或近似商標的核準注冊而被禁止使用。因此,要想有保障的使用普通商標,*好將其注冊。如果有人先于該商標的使用者注冊了該商標,則該使用者就構成了商標侵權,要付出巨額的賠償。
商標注冊是為了更好的保護企業的知識產權,因此,無論是否必須要強制注冊商標,企業都應該及時注冊商標,畢竟沒有注冊商標更容易被搶注或是盜用,到時候會給企業造成很大影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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