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某公司注銷8年后被查,補稅+賠償超186萬!開公司難注銷難,注銷不合理還會惹來財務危機,公司注銷前6大稅務疑問,一定要處理好!
1、征稅
印花稅是偶爾容易過分的小稅種,但注銷的時候一定要會被翻個底天柱。實收融資、資本公積、營業賬簿、使用權、購銷合同以及企業正式成立以來的重大事件合同便是檢驗的優先發展。
印花稅采用的是負向羅列的方法,凡是《印花稅暫行條例》中規定的合同,都不應繳納印花稅,似乎不能列舉的,則不須繳納。意見企業先自查一遍,該補稅的適時補稅。
2、個人所得稅
財稅[2003]158號規定,店員自公司借貸,一個納稅年度沒有返還,也沒有用作生產經營的,應該比照分攤利率分紅,按照20%扣繳個稅。因此,企業注銷前一定要忘了自查一下“其他應收款”理科。
3、賬面租金價格銷售
很多企業注銷時賬面都有存貨,可以低價銷售過來嗎?解答是可以。
往往企業處理臨期零售商或因償債債務、新造、復業等原因進行售價銷售商品的,一般對應救生員欺騙理由的低價銷售犯罪行為,無法被辦事處視作價格下降而進行核定。
4、賬面采購分配給股票市場
一家工商業公司,賬面有一批20萬元的商品,市場價格是25萬元,注銷時,原計劃將商品分配給股東。
按照《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的規定,將商品分配給投資者應該視同銷售,應繳納的銷項稅是3.25(25*13%)萬元。
5、庫存毀壞了怎么處理?
一家商貿公司,在注銷時挖掘出,一批113萬元的存貨由于管理不善毀壞沒有重要性了,這批裝卸中期從未抵扣了進項稅。由于是管理不善致使的毀損,注銷時應該付款進項稅13(113/1.13*13%)萬元。
6、留抵稅款能退嗎?
根據財稅〔2005〕165號的規定,企業注銷后,期初存貨中尚未抵扣的已征稅款,以及留抵稅額,稅務政府機關都是并未贖回的。
企業可以將等同于該其余部分進項稅額的貨物銷售給關聯公司,引起銷項稅,同時能給關聯公司證件進項發票,將留抵的稅額減輕給關聯公司。
但是,一定要警惕,和關聯公司的結算是要有商業理由,想像未知的。虛開發票不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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