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召開大會的國務院常務召開拒絕,試行金額稅票價倡導創辦投資轉型,不斷擴大對創業革新贊成靈活性。
為更進一步香港政府中共、國務院加大對創業創新支持的部隊,努力發展創業投資,用商品能力融合需要元素,強化創業創新效率,促進擴大勞動和科技成果轉化、新興產業解鎖,會議決定:
在今年已在全國性對轉投資企業拉攏種子期、初創期科技型企業采取按營業額70%抵扣應納稅所得額的優惠政策基礎上,從明年1月1日起,對主管機關備案的創投企業,才可按常規投資基金國家統計局,其個人律師行從該基金拿到的股權轉讓和盈利折扣所得,按20%利率繳納個人所得稅;或可選擇按創投企業年度所得基本核算,其個人合伙人從企業所得,按5%—35%超額累進稅率計算出來個人所得稅。
上述政策實施期限定案5年。使創投企業個人合伙人稅收相當程度下跌、只減不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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