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清遠個體工商戶注冊營業執照辦理流程的內容,近期很多人很疑惑,一直在資詢我,今日古街自主創業服務企業我對于該難題,整理了以下幾點,期待能夠 幫您解疑釋惑。一、申請辦理清遠個體工商戶登記,申請者能夠 采用下列方法提交申請辦理:
1.清遠個體工商戶注冊到經營地所在城市的工商局;
2.立即到登記行政機關的登記場地;
3.由銷售市場管理與服務單位代辦公司。
二、清遠個體工商戶注冊登記,理應提交以下文檔:
1.清遠個體工商戶注冊居住證明由銷售市場服務項目監督機構出示,并提交蓋上該銷售市場服務項目監督機構公司章的營業執照復印件。
2.清遠個體工商戶注冊申請者提交自己的身份證件(正本及復印件)。
3.異地工作人員申請辦理清遠個體工商戶登記,還應提交《臨時居住證(正本及復印件)。
4.下崗失業人員申請辦理清遠個體工商戶,提交《下崗再就業優惠證復印件或區、縣勞動者和勞動保障局出示的證實,可免繳登記費。
1.開設登記注冊費二十元。
2.清遠個體工商戶注冊變動登記注冊費十元。
3.發放營業執照原件工本費十元,團本工本費3元。
4.營業執照團本每一份扣除工本費3元。
5.換照登記注冊費二十元。
6.清遠個體工商戶辦理備案登記,不扣除登記費,但涉及到復印新營業執照的,扣除營業執照團本工本費,每一份3元。
申辦清遠個體工商戶的開設、變動、銷戶登記,凡原材料齊備,合乎法律規定方式,市場監督管理管理方法行政機關現場做出登記決策,并在五個工作日內簽發營業執照或別的登記證實。(申請者并以固定不動方式提交行政許可事項申請辦理的,審理審批期限按我國市場監督管理管理方法質監總局《公司登記流程化要求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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