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又有一地住房公積金管理的*新政策全面制定!
廣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出臺《關于貫徹督導審批廣東省住房和alt="重要提醒:住房公積金巨變 這些情況將喪失檢測資格"城鄉建設廳等四政府機構推展管治違規提取住房公積金工作匯報的實施意見的通知》(表列全名《通知》)。按照相關規定,《通知》自公告之日起施行,生效五年。
《通知》重申,暫時“公寓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相結合,不許可提取住房公積金用于炒房投機,并強調提取政策要向首次市建局、購置普通貨品住房和在身份證地或繳存地購房等情況傾斜,以及要增大提取住房公積金繳付地價政策支持力度。
市民們*關注的問題尤為,新政策實施一度,對我有什么影響?
《實施意見》發布后,廣州市住房公積金繳存、提取政策發生的主要變化是什么?
變化一:在非本市和非本人及直系親屬戶籍所在地購房的,暫停提取住房公積金資格
按照《通知》規定,住房公積金繳存人在廣州市行政區域內,或本人及配偶戶籍所在地購買具有轉讓的自住住房,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同*數需要選擇一套住房用于提取,提取總總金額不超過實際購房支出。
但是,并未辦理政企購房提取公積金業務范圍的職工也不會不安,《通知》發布之前辦理了異地購房提取公積金業務的,按照原有政策執行,可繼續提取公積金用于異地購房。
以下情況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
(1)以繳存人或配偶必要的授意締結搬進合同,完全符合租房提取條件的,配偶雙方均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
(2)繳存人在廣州市、戶籍所在地或配偶的戶籍所在地購買的住房均可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3)在繳存人或者配偶戶籍所在地級市范圍內購買住房的,均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4)住房公積金繳存人及配偶、成年人子女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均無自有產權住房的,有資格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
(5)*高分繳存住房公積金滿3個月后,不必提供租給備案證明及發票,才可申請提取600元/月住房公積金用于支付房租。每半年可提取一次。而能提供租賃備案證明及發票的職工,可在租賃合同有效期內提交申請,提取利息不超過實際已支付的租金且不超過本市上年度職工月*低工資2倍的40%。所租房舍占地面積超過90平方米的,超出以外面積的租金不少于可提取額度。提取頻率同樣為每半年提取一次。
此外,《通知》規定,租住本市公共租賃住房的,在租賃合同有效期內提出申請,提取額度不超過實際已支付的租金。
命令行答疑
1、問:繳存人A和B是夫妻關系,都在廣州市繳存住房公積金,A的戶籍在北京市,B的戶籍在深圳市,《通知》公布后,A和B是否可以使用A在北京購買的住房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答:可以。
2、問:繳存人在廣州市繳存住房公積金,繳存人及其配偶的戶籍都在珠海市,《通知》公布后,繳存人及其配偶是否可以持其合資在東莞市購買的住房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答:不可以。
3、問:繳存人A和B均已婚,都在廣州市繳存住房公積金,A的戶籍在北京市,B的戶籍在深圳市,《通知》公布后,A和B是否可以持其合資在北京購買的住房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答:A可以,B因為分屬在非本市、非戶籍所在地購房因此不可以申請提取。
變化二:限制頻密交易等投機性行為的提取資格
按照《通知》規定,同人一組一年內兩次以上(含兩次)變更婚姻關系購房,或同一套住房,一年內產權變更兩次以上(含兩次)的,產權人及配偶均沒有申請購房提取住房公積金。
示例答疑
問:若繳存人A于2018年8月將其擁有的住房出售給B,B又于2018年12月將該住房出售給C,C及其配偶是否可以即刻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答:不可以。該套房屋屬于一年內產權變更兩次(含兩次)以上的情形,C及其配偶在2019年12月(含)前不可以購買該套住房為條件申請提取。
變化三:暫停解雇提取方法提取,職工與為單位解除或中止勞動關系的,在轉回地開戶并穩定繳存滿半年的,可通過全國異地重新分配接續平臺轉移個人住房公積金
《通知》規定:住房公積金繳存人與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的,先辦理個人賬戶封存,不得選擇通過離職的方式提取。
示例答疑
1、問:繳存人將異地繳存的公積金轉入我市,需滿足什么條件?
答:需在我市買賣住房公積金賬戶并穩定繳存半年以上。
2、問:繳存人將我市繳存的公積金移至異地,需滿足什么條件?
答:需在異地開立住房公積金賬戶并穩定繳存半年以上。
變化四:違規套取住房公積金的,除按《廣州住房公積金個人購房擔保實施辦法》暫停住房公積金貸款資格外,同時暫停住房公積金提取資格
對已套取資金的,暫停其住房公積金提取資格和貸款資格,直至其將套取金額補助撤出5年后方可回復。
對逾期仍不退回的,列為導致恐怕行為,并公安機構依規向相關管理部門下發其失信數據庫,實施聯合懲戒。機關、部門及國營企業繳存人違規提取住房公積金的,還要向其所在單位匯報。
示例答疑
1、問:繳存人未將套取金額全額退回的,是否可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含銷戶提取)?
答:不可以。
2、問:繳存人于2017年1月1日套取住房公積金5萬元,于2017年6月退回2萬元,2017年12月1日退回3萬元,職工什么時間起才可以依政策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答:2022年12月1日,即職工將套取金額全額退回5年后,才可以依政策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為什么要暫停非本市、非戶籍地購房提取資格?
粵建金〔2018〕115號確切規定:“不允許提取住房公積金用于炒房投機”、“對于異地購房尤為是非戶籍地非繳存地購房的情況,各地可結合自身實際情況國是會議終止實施該類型提取政策”。
為什么要限制頻繁交易和變更婚姻關系提取住房公積金?
粵建金〔2018〕115號明確規定:“同一人多次變更婚姻關系購房、多人頻繁買賣同一套住房等情況,不允許其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為什么要暫停離職提取方式提???
粵建金〔2018〕115號明確規定:“符合落實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有關政策,原則上只能通過全國異地轉移接續平臺轉移個人住房公積金,不得選擇通過離職提取方式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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