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申請代開關稅普通發票,一般哪些可能會可免增值稅?
答:1、不征、交納增值稅:(1)銷售未高于每次(日)500元的,只代開不征增值稅。(2)已辦理臨時稅務登記,月銷售額未*多10萬元的,免征增值稅。(3)農耕產品銷售遠銷的農業,免征增值稅。(4)專注農產品餐飲業、服務業的納稅人銷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稅。(5)從事農產品批發、零售的納稅人銷售的一小濃郁肉蛋產品,免征增值稅。(6)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提供者與世隔絕服務的,免征增值稅。其他免征增值稅項目,請見《征收稅政策文檔書目》,地址:國家稅務總局搜狐歷史性/納稅服務/減免稅政策代碼目錄。
2、免征增值稅的,附征的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區域內教育費附加也不征收。
3、對免征增值稅項目,稅務警察機關代開的增值稅普通發票“稅額”欄掛機存儲“***”。
小型勞務派遣公司歸入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當時我公司允許了5%本金繳納增值稅,回答,全力支持開工停業增值稅外商投資制定后對我公司適用范圍嗎?
答:《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必要性指明全盤沖出營改增試點有關勞務派遣服務、收費公路收費站抵扣等政策的接到》(財稅〔2016〕47號)*條規定,小規模納稅人提供勞務派遣服務,以贏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為銷售額,按照非常簡單計稅方法依3%的征收率推算繳納增值稅;也可以選擇差額納稅,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減代用工一個單位償還給勞務派遣職工的工資、勞工和為其辦理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后的差額為銷售額,按照簡易計稅方法依5%的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
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支持個體工商戶復工復業增值稅政策的告示》(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13號)和《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縮減小規模納稅人減免增值稅政策處理期限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24號)規定,自2020年3月1日至12月31日,除湖北省外,其他省、地市、院轄市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征收率的稅率銷售利潤,減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稅。
因此,自2020年3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你公司可以選擇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為銷售額,按照簡易計稅方法減按1%的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也可以選擇差額納稅,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代用工單位支付給勞務派遣員工的工資、福利和為其辦理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后的余額為銷售額,按照簡易計稅方法依5%的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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