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有一些經理一定會咨詢分別為奉賢商標的一些不想,正好今天呢聯貝小編給*講講什么是共有奉賢商標吧,希望對您或多或少希望。
1、什么是共有奉賢商標?
兩個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有組織攜手向商標局申請注冊,共同行使職權和行使該商標專用權的同一商標,稱做共有商標。《商標法》第五條規定,“兩個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共同向商標局申請注冊同一商標,共同享有和行使該商標專用權。”
2、共有商標的在結構上
(1)構成的單數性
共有商標權的主體是兩個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它表示的是公民權主體的復數而不是權利同一性的復數。數人基于共同注冊或者共同參股而占有對同一商標的專用權,究竟共有商標權。
(2)權利的連續性
共有商標權是一個商標權而不是數個商標權,共有是指對同一商標的共有而不是比值個商標的共有。如果數人既對甲商標享有商標專用權,又對乙商標享有商標專用權,則是兩個統一的共有商標權,而不是一個共有商標權。
3、如何授予共有商標
共有商標的拿下目的包含演化取得和繼受取得兩種方式。
(1)原始取得
共有商標權的原始取得就是共同申請取得,即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民事主體共同向商標局申請注冊同一商標,從而獲得商標權。
(2)繼受取得
共有商標權的繼受取得主要包括示意圖三種方式:
①轉讓取得。即通過合同的方式取得共有商標權。具體情況可以劃分三種狀況:其一,商標權共有人通過合同的方式將其享有的共有商標權市場占有率轉讓給共有人部分的請求權。
②攝政取得。即自然人通過繼承、財產平均分配的方式取得共有商標權。可以分為兩種情形:其一,實體主體商標權權利人喪生,繼承人為占多數人時,繼承人可依《繼承權》的有關規定繼承該商標權,奠定商標權共有人。
③承傳取得。即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通過重組、合一的方式取得共有商標權。《民法通則》第四十四條第二款規定,“企業法人分立、合并,它的權利和責任由變更后的法人享有和負起”,其中的權利應該包括商標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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