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是一個非常常見的稅務問題,不過越是*常見的問題有時越容易被忽略,今天小編特意總結了相關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時可能遇到的問題,具體請看以下內容。風險一:買一贈一等組合方式銷售商品,如何確認收入?企業以買一贈一等方式組合銷售本企業商品的,不屬于捐贈,應將總的銷售金額按各項商品的公允價值的比例來分攤確認各項的銷售收入。(國稅函〔2008〕875號)風險二:企業取得的權益性投資收益,何時確認收入?是否免稅?1、企業權益性投資取得股息、紅利等收入,應以被投資企業股東會或股東大會作出利潤分配或轉股決定的日期,確定收入的實現。(國稅函〔2010〕79號)2、根據《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六條第(二)項規定,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為免稅收入。那么,需要符合什么條件呢?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八十三條規定:(1)直接投資于其他居民企業取得的投資收益。(2)不包括連續持有居民企業公開發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個月取得的投資收益。風險三:企業發生股權轉讓,何時確認收入?企業轉讓股權收入,應于轉讓協議生效、且完成股權變更手續時,確認收入的實現。轉讓股權收入扣除為取得該股權所發生的成本后,為股權轉讓所得。企業在計算股權轉讓所得時,不得扣除被投資企業未分配利潤等股東留存收益中按該項股權所可能分配的金額。(國稅函〔2010〕79號)那么,也就是說,公司應該在2017年確認股權轉讓收入。風險四:預收跨年度租金,何時確認收入?《實施條例》第十九條規定,企業提供固定資產、包裝物或者其他有形資產的使用權取得的租金收入,應按交易合同或協議規定的承租人應付租金的日期確認收入的實現。《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貫徹落實企業所得稅法若干稅收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10〕79號)規定,根據《實施條例》第十九條的規定,企業提供固定資產、包裝物或者其他有形資產的使用權取得的租金收入,應按交易合同或協議規定的承租人應付租金的日期確認收入的實現。其中,如果交易合同或協議中規定租賃期限跨年度,且租金提前一次性支付的,《實施條例》規定的收入與費用配比原則,出租人可對上述已確認的收入,在租賃期內,分期均勻計入相關年度收入。那么,也就是說,增值稅上一次性確認收入,而在企業所得稅上,可在租賃期內,分期均勻計入相關年度收入。
風險五:小微企業免征的增值稅,是否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企業取得的各類財政性資金,除屬于國家投資和資金使用后要求歸還本金的以外,均應計入企業當年收入總額。財政性資金,是指企業取得的來源于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的財政補助、補貼、貸款貼息,以及其他各類財政專項資金,包括直接減免的增值稅和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的各種稅收,但不包括企業按規定取得的出口退稅款;所稱國家投資,是指國家以投資者身份投入企業、并按有關規定相應增加企業實收資本(股本)的直接投資。(財稅〔2008〕151號)也就是說,小微企業免征的增值稅需要并入收入總額,繳納企業所得稅。風險六:核定征收企業取得的銀行存款利息收入,是否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所得稅核定征收若干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377號)第二條規定,國稅發〔2008〕30號文件第六條中的“應稅收入額”等于收入總額減去不征稅收入和免稅收入后的余額。用公式表示為:應稅收入額=收入總額-不征稅收入-免稅收入其中,收入總額為企業以貨幣形式和非貨幣形式從各種來源取得的收入。也就是說,核定征收企業取得的利息收入,也應該并入收入總額繳納企業所得稅。風險七:三年以上的應付未付款項,是否應作為收入并入應納稅所得額?《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二條規定:企業所得稅法第六條第(九)項所稱其他收入,是指企業取得的除企業所得稅法第六條第(一)項至第(八)項規定的收入外的其他收入,包括企業資產溢余收入、逾期未退包裝物押金收入、確實無法償付的應付款項、已作壞賬損失處理后又收回的應收款項、債務重組收入、補貼收入、違約金收入、匯兌收益等。目前,稅法對確實無法償付的應付款項確認其他收入,并沒有量化時間為三年以上的規定,但如有證據顯示該三年以上的應付未付款項,確屬于無法償付的應付款項,則應作為收入并入應納稅所得額。風險八:企業向客戶收取的一次性入網費,如何確認收入?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九條規定,“企業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以權責發生制為原則,屬于當期的收入和費用,不論款項是否收付,均作為當期的收入和費用”。根據《財政部關于印發 <關于企業收取的一次性入網費會計處理的規定> 的通知》(財會字〔2003〕16號)文件規定。企業按照國家有關部門批準的收費標準和合同約定在取得入網費收入時,應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遞延收益”科目。記入“遞延收益”科目的金額應按合理的期限平均攤銷,分期確認為收入。確認收入時,應借記“遞延收益”科目,貸記“主營業務收入”等科目。
企業應按以下原則確定對已記入“遞延收益”科目的入網費適用的分攤期限:1.企業與客戶簽訂的服務合同中明確規定了未來提供服務的期限,應按合同中規定的期限分攤。2.企業與客戶簽訂的服務合同中沒有明確規定未來提供服務的期限,但企業根據以往的經驗和客戶的實際情況,能夠合理確定服務期限的,應在該期限內分攤。3.企業與客戶簽訂的服務合同中沒有明確規定未來應提供服務的期限,也無法對提供服務期限作出合理估計的,則應按不低于10年的期限分攤。提供公共服務的企業向客戶一次性收取的入網費應在受益期內分期確認收入。風險九:非營利組織取得的收入能否作為免稅收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六條、《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八十四條以及《福建省財政廳福建省國家稅務局福建省地方稅務局關于加強非營利組織免稅資格認定管理的投資4》(閩財稅【2015】3號),只有經向稅務機關申請免稅資格認定并通過免稅資格認定的非營利組織才能填寫年度納稅申報附表107010“免稅、減計收入及加計扣除優惠明細表”第6行“符合條件的非營利組織的收入免征企業所得稅”,而且免稅收入也僅限于(一)接受其他單位或者個人捐贈的收入;(二)除《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七條規定的財政撥款以外的其他政府補助收入,但不包括因政府購買服務取得的收入;(三)按照省級以上民政、財政部門規定收取的會費;(四)不征稅收入和免稅收入孳生的銀行存款利息收入;(五)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收入。風險十:退貨屬于資產負債表日后事項可以沖減上年收入嗎?根據會計準則規定,企業發生的資產負債表日后調整事項,應當調整資產負債表日的財務報表。但在稅務處理上,《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確認企業所得稅收入若干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8〕875號)*條規定,企業已經確認銷售收入的售出商品發生銷售折讓和銷售退回,應當在發生當期沖減當期銷售商品收入。因此,稅法規定銷售退回一律沖減發生當期的銷售商品收入,不管是否屬于資產負債表日后事項。你公司2018年2月發生銷售退回100萬元不能沖減2017年度的收入。以上就是關于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的相關內容,如果您的企業需要代理匯算清繳可以聯系,服務熱線:400-6060-999.為的處罰。對被侵權人的賠償,可以直接訴訟;對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賠償結果,產生爭議的也可訴訟。1、侵犯自然資源所有權或使用權的案件?!丁返谌畻l規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 本文資料來源于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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