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現行法律中,個體創辦的主要秘密組織表達方式有:合資公司、個體工商戶、個體工商戶、合伙企業。 現在,首里越快的企業更自由主義于崇明個人獨資企業,這會讓公司的結構管理非常比較簡單,但是在申請獨資企業營業執照時卻遭遇了各種各樣的議題。 整整,聯貝小校對做了一些收集
一、法人層面。
崇明個人獨資企業不是法人,由一個自然人投資更名,因此只要一名負責人方能。個人或父母個人財產對企業負擔無限連帶責任。
二、經營范圍
個人獨資企業,完全是賦予管理機構的,所以,對于國家法律規定的不必需有法人資格的企業,一般來說旅游觀光、物管、抵押或者是民用爆炸飾品、成交等等,這些類型這些行業,個人獨資企業都不得經營。
三、名稱標準
個人獨資企業名稱不必滿足國家有關企業名稱管理的規定,名稱由的縣、堂號、行業或者企業經營特質、組織形式左至右都由。須要注意的是組織形式可以使用廠、店、區域、經營部、的工作室等等,但是不得使用“公司”標志。
四、個人獨資企業繳納個人經營所得稅。
絕不繳納企業所得稅,核定征收,核定初選額的10%,再根據五級累進制推導出0-500萬的開票額的個稅稅負在0.5%-2.19%彼此間,整體稅率在3%大約。
個人獨資企業和個體戶有不小雷同之處,僅有各有不同是個體戶不可以開連鎖店,個人獨資企業可以,方案根據實際需要進行自由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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